作者roshe87 (鮪魚)
看板PttLaw
標題[申訴] 有按規定po自介文還是被罰?
時間Fri Feb 18 01:56:15 2011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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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訴人ID:roshe87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兩.三年前了真的不可考
(b)文章編號:4740
3.被申訴之判決︰違規3次罰3000P幣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4.不服理由︰
1.請問為什麼有按規定PO自介文以及說明標題才PO買賣文,還是被罰呢? 如果是新手的話
哪來的3000P幣可以付呢? 各版都沒有權限 也沒辦法回應PO文 這樣會不會太嚴苛? 明
明就有按照板規... 那這樣真的全部都是我們的問題嗎
2.還有,離開罰到現在都過了這麼久 兩三年有了 一直都沒辦法正常使用PTT
這樣是要人另外申請新帳號的意思嗎 當初可是莫名其妙就被開罰 也不知道理由!!!
這樣到底是要人怎麼樣?
(請逐點敘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據,切勿以亂槍打鳥或打混仗之論述方式。)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KUAS板板規
●管理辦法 ◎文章分類標題及內文規範 ◎檢舉、罰則與救濟方式 ◎補充
└一-6
6.新聞文、買賣文(合購文)、租屋文(徵屋文)、打工文或其他之文章,
請參考二、文章分類標題及內文規範發文,
違者一律刪除且依照各文規定予以懲處。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法
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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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158.110
※ 編輯: roshe87 來自: 114.47.146.37 (02/18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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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oshe87 來自: 114.47.146.37 (02/18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