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htiger (小雪)
站內PttLaw
標題[申訴] 我是事件的受害人 站務警察反而判決我違規
時間Sun Sep 5 18:14:41 2010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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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訴人ID:rahtiger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longbow2
(b)文章編號:
#1CRbJm-V
3.被申訴之判決︰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4.不服理由︰
1.本人信件最末段之"惡劣"之文字依所有網路百科或知識和搜尋引擎資料
甚至是教育部國語辭典和其他網路字典解釋資料顯示為"不好、很壞"的意思
網路英文翻譯為"very bad"
只是一般人思想表達對人事物的好壞評論
非一般社會通念而言似
可認定其為
辱罵他人之語句
這是個人的思想自由和言論自由
並非辱罵
從網路搜尋"惡劣"兩字的相關資料便可很清楚得知這點事實
且於私下信中表示並無造成該檢舉人名譽或人格上任何損失
對方一點損失也沒有
最多有可能只會造成雙方不悅氣氛而
而且事實上本人才是對方藉口失約的受害者
2.該檢舉人和本人約好之事之後藉口失約
此部分已經涉嫌詐欺
本人是此事件受害者
信中本人表示認為對方藉口失約的行為為惡劣行為是正常行為
根本
不構成一般社會通念而言似
可認定其為
辱罵他人之語句
本人絕對有權力向對方表示不滿這種藉口失約的惡劣行為
而且這顯然並非站務警察所稱謾罵行為
(註 教育部國語辭典謾罵解釋為"肆意亂罵")
3.本人在ptt過往的文章中發現雙方程度相差太大而寄發信件告知難以溝通的原因
其中並沒有任何對於技職體系批評
沒有人表示過技職體系任何不好
根本無暗示該檢舉人程度不佳
也無法顯示貶抑檢舉人之意思
很簡單只是告知本人認為雙方難以溝通的原因
longbow2在無充分證據證明之下
以他自己主觀的偏差認知推論做為判決實在毫無根據
請問longbow2主觀認為技職體系比較差嗎
本人這樣表示就代表本人的程度比較好的意思嗎
也可能是表示本人的程度比較差不是嗎
單從該檢舉人的證據顯示
這樣的雙方私下信件內容是屬於個人思想和言論自由權
為什麼這麼簡單的信件內容也可以讓人因自己情緒或EQ上的問題變成亂檢舉的理由
更誇張的是只要有人亂告亂檢舉就判決有罪是什麼意思
請問longbow2有充分證據證明提及技職體系學歷就等於是暗示程度不佳
就等於是貶抑別人的意思嗎
憑什麼他自己亂推斷就表示本人就是有這樣的暗示和貶抑的意思
4.此事件很單純只是該檢舉人自己在情緒上或EQ上的問題
然後想利用法律暴力來平衡自己的心理
加上longbow2累積一堆案件就隨便判決
否則依一般社會通念
惡劣是屬於個人描述對人事物好壞的認知
是思想自由的一種合法表現
例如你說天氣惡劣沒有人會認為你謾罵天氣
你說惡劣環境也沒有人會認為你謾罵環境
甚至你說酒駕行為惡劣沒有人會認為你謾罵酒駕的人
今天我因為該檢舉人藉口失約而表示該行為行為惡劣
且於私下信件中表示
最好這樣構成"謾罵行為"行為啦
又不是有告就贏
也要看告什麼啊
也要看提告內容符不符合提告情形啊
一般社會的通念明明就沒有認定"惡劣"為辱罵他人之語句
為什麼longbow2亂講之後就亂判
(請逐點敘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據,切勿以亂槍打鳥或打混仗之論述方式。)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惡劣"一詞根本非一般社會通念而言似可認定其為辱罵他人之語句
http://www.google.com.tw/search?hl=zh-TW&source=hp&q=%E6%83%A1%E5%8A%A3&aq
=f&aqi=&aql=&oq=&gs_rfai=
http://tw.search.yahoo.com/search?p=%E6%83%A1%E5%8A%A3&fr=yfp&ei=utf-8&v=0
http://dict.revised.moe.edu.tw/cgi-bin/newDict/dict.sh?idx=dict.idx&cond=
%B4c%A6H&pieceLen=50&fld=1&cat=&imgFont=1
http://tw.dictionary.yahoo.com/dictionary?p=%E6%83%A1%E5%8A%A3
從"謾罵"的解釋
很明顯"惡劣"一詞在程度上或頻率上都未達"謾罵"的情況
http://dict.revised.moe.edu.tw/cgi-bin/newDict/dict.sh?cond=%F0%E3%BD%7C&
pieceLen=50&fld=1&cat=&ukey=1626424173&serial=2&recNo=0&op=f&imgFont=1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法
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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