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iefun (何時才能不再哭泣)
站內PttLaw
標題[申訴] Lifeismoney2位版主執行版務不公/About_Life群組長敷衍審案
時間Thu Jun 24 11:23:01 2010
1.申訴人ID:cutiefun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About_Life群組長penlyly
(L_LifePlan實習小組長 QQGirl / Lifeismoney版主macoco7476/chenglihao)
(b)判決所在之"群組"與"版名"︰最後一次申訴為 群組 - About_Life
版名 - 生活娛樂館群組務板
(c)此案是否越級申訴:否
3.被申訴之判決︰ 請參考轉錄至版上之附件文
#1C8j3JuB
4.不服理由︰
我多次的申訴文中,不斷強調的重點,或許是因為整個篇幅過長,
以至於各組長並無仔細的看清楚每一個細項,我也特地用對比顏色加註了
但About_Life群組長penlyly,卻仍只挑"某部分"的加註條列來執行判決
並以
第一項要點 經兩位版主回應 與小組長審閱 皆同意使用者之用詞未及版規處分標準
這部份為看版版主的裁量 版主間彼此有共識 且未有明確的不當用詞
組務尊重版主判定
做為判決的總結,完全無視我在申訴文中提出
bluegirlme版友
在推文中用了
老鼠X這個字眼的部分的陳述
這非常明顯的就是在
敷衍判決,就跟我之前上法庭告警察,
地方法院只丟一句,警察說了算,警察是對的,沒什麼兩樣不是嗎?
非要等到我寫了6頁的狀書,上訴高等法院,才得到最高大法官的公正審理與判決
(當初我也只是去申訴交通警察講話不當,引申至書記官汙辱輕視女性,並地方法院
法官敷衍審案)
明明非常明顯的,就是有不洽當的字詞使用出現,我也明確的指出並提出申訴了,
若是其他相關的申訴附加希望條件無法得到滿意的判決處理,那我也認了
(此處單指省錢版M版主在原判決文中加註之個人
不正確之意見)
我知道眾版主管理版務之辛勞,甚至這是無給職,如果說是因為眾版主因臨期末,
課業負擔較為繁忙,或恰臨交接事宜,不及仔細審理並公正判決我的申訴文的話,
我不介意等眾版主忙完,有時間能好好的處理我的申訴文時,再做審理,
而不是這樣敷衍了事。
另外,penlyly群組長於判決文末有提到關於版規的部分,
要求小組長與版主討論,此部分至今我仍未看到有任何消息
(此部分也是在我申訴文中所提出的問題點之一)
且近日也有其他版友提出相關對版規及版面發文方向的問題質疑
也未見板主做出任何相關說明。
以上,為我對 About_Life 群組長 penlyly 之判決不服之理由,
並要求公正的審理我自最初一篇申訴文,至今不斷上訴所要求被公正執行的結論。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於本人原文推文中,刻意以酸言酸語對我做出人身攻擊的數位版友所違反之法律請參照
http://tinyurl.com/2fyf2tk
http://tinyurl.com/2a4lfu2
http://tinyurl.com/2bqqfhj
皆有清楚列出法律規定不得在網路上以不當言詞對他人做出攻擊,
而此部份只要
當事人覺得有受辱就成立。
故以此得知,如此明顯的不當言詞,已造成我的不舒服,但版主卻不認為
(那些版友又不是在罵版主,版主當然不會有什麼感覺)
並,依照置底PTT站規
第二編 違規行為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6. 其他相關申訴文件請參照轉錄至版上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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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8j1XeH #1C8j1mHa #1C8j1yBl #1C8j29Ez #1C8j2Nar #1C8j2bEX
※ 編輯: cutiefun 來自: 61.228.39.47 (06/24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