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ller (weller)
站內PttLaw
標題Re: [証據] 不服國家研究院群組長Majestic之判決
時間Tue Jun 1 21:17:54 2010
※ 引述《weller (weller)》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AboutBoards 看板 #1C1CzNb1 ]
: 作者: Majestic (PTT超難登入) 看板: AboutBoards
: 標題: Re: [申訴]兩岸版版主mafa及momoTT無視版規
: 時間: Tue Jun 1 17:13:56 2010
: 簡單來講,你被人檢舉違反板規。 雖然申訴人並不是發文之使用者,但你被抓
: 到小辮子了...論法,我只能說有違反板規交由板主處理。 三位板主您是其中一位,
~~~~~~~~對本人的辯護証據沒有証偽就下結論
証據1:本人用了"你說你是"(對方未否認,也未檢舉,檢舉人是momoTT版主的好友)
証據2:本人用了引號引起"台灣國人"
証據3:本人使用了否定句
証據4:本人引用了roc憲法
証據5: 請看政治組務版文章
#135ZX0zc (PoliticLaw),小組長曾有過改判兩岸版
版主對稱呼的判罰。
因為當時認為LovingTaiwan使用的是陳訴而非稱呼,因此要求版主取消勸告。
當時判詞:不討論立場判斷僅是評價,只以評價闢罰勸告嚴重了些,請版主調整。
請留意當時只不過是"勸告"都已被小組長要求改判,
而今日,在下作為參與制定版規的前版主群成員之一,卻被此陳訴判水桶。
如此可有法治精神?
쐊: 板規執行小組長及板主們均採"板主多數決判定",是的,你違反板規就可能被水桶,
~~~~~~~~~~~~~~~~~本人沒有違反版規
: 由於判決是板主們以投票決所定的,所以兩票對一票您被水桶了。 不過由於您是板主
: 之一,板規也是您要去執行跟遵守的,所以你被自己訂下的板規給水桶,除了您並無
: 其他人違反規定。
: 小組長依小組組規及參考Cross-Strait板板規,判定momoTT及mafa並無違反任何
~~~~~~~~~~~~~~~~~~~~~~~~~~~~~~~~~~~
他們違反了2條版規:1.白名單判罰的是對對方
的稱呼,而不是只要用到名單外就判
否則兩岸版討論只要提到名詞就算違規了
2.版規規定轉錄新聞不得修改標題
但他們卻要求我修改並要判罰
: 規定,查小組長Iamaidiot對於前項所述也無任何違法之事。
~~~~~~~~~~~~小組長沒違法,只是踢了個皮球,
但前後兩次判決標準確實不一
: 如果對我的判決有不服,上訴你可以到PTT Law去。
: Majestic
: ※ 引述《weller (weller)》之銘言:
: : 請問群組長還需要在下提供哪方面證據或說明?
: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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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133.201.65
※ 編輯: weller 來自: 219.133.201.65 (06/01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