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los (吟遊詩人雷洛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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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申訴] 國家命理研究院小組長曠日多時不處理版務
時間Fri Jul 24 17:35:03 2009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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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訴人ID:ralos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doze
(b)判決所在之"群組"與"版名"︰國家研究院 Magic_center
(c)此案是否越級申訴:是or否
我也不知道!
國家研究院群組長已經兩個月沒在他版上管事了,所以申訴
到那裡沒用,才過來這邊。
3.被申訴之判決︰
申訴的原因是『還沒判』,而不是判了不服。(實際上是判一半)
4.不服理由︰
1、我申訴魔力資訊版版主(Magic_info 之caishin)管版缺失,
導致我被惡意污賴,權益受損(詳情魔力資訊版上515篇~527篇)
起因是我在版上被無故刪文,於是我請問版主刪文標準為何?
原文如下:
==============
怎麼我上次也是問n95095為何被剝皮,能不能聊聊她合作的方式,
也讓其他命理師有所提醒。
結果文章被刪。
而這次版主自己也問如何抽成?讓其他命理師當個參考。
請問這刪文標準在哪?能否請版主說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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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認發文口氣雖沒有謙卑低賤,但還算是平和,既沒漫罵,也沒批評。
但是版主回文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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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了,針對這件事,我之前就寫過信給您了,我還有留備份在。
以下是我這邊的備份:
261 5/28 [備.忘.錄] ◇ (ralos) Re: [心得] 我是被剝兩層皮的牛
..
其實這是件小事,但您這陣子的言行,讓我覺得您對我這個板主充滿了不信賴感,這種事
本來是無法勉強,如果您實在無法對我滿意,不如建議您把證據收集收集,
到時我倆組務
版見,好好論個誰是誰非,然後看依照法律該怎麼辦,不然再有這種無的放矢的發言,我
看這裡恐怕就容不下您了,這算是我給你的口頭警告,好自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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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還有更多激烈的言論,版主認為他有寄信,我沒有收到,於是版主
開始污賴我說謊,甚至要求我不得發言,否則永久水桶,自己卻在文中
改了又改,不斷批評。
最後我發現是我把版主設壞人,所以沒收到信,所以我也道歉了。
但是版主未經查證,就胡亂污賴別人,卻沒有向我道歉。
況且,版上事務不公開以公告或是公開發文告知,卻是堅持要私下寄信,
我公開發文詢問,反而成了犯錯?
該版主已經多次如此,之前曾經劣退我的文,也沒有公告說明。
本群組群組長的規定是懲處『
務必』備份並公告,但是版主堅持不照做,
還不斷在言詞中強調『這是站方賦予我的權利』『版主沒有教育版友義務』
『請你自己把站規看清楚。』
甚至連小組長都把自己曾經制定的『規定』解讀成不是規定,而是說明,
不需要版主遵守。
無怪乎該版主肆無忌憚,還叫我去小組長那申訴。
我去申訴了,至今沒有回文。
2、本組群紫微斗數與北派斗數版因管理失當,遭版友要求下台,
好不容易該版主願意下台了。但是5/24的請辭,至今小組長只批准
一半(該版主有兩個版,一併請辭。)
doze小組長自訂要求版主不得超過14天不管版務,但是自己卻是一拖
兩個月過去了,這樣嚴以律人寬以待己的標準,難以令人信服。
本來要去群組版申訴,不過群組長不管事的時間比小組長還長!!!
該群組組務版已經快要變成廢墟了。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這是我們組務長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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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008 新增公告
各位板主,小組長請注意: 在您設劣文及設水桶前,請 務必 將被懲罰者之文章
先行備份後,再進行判決文發表,再進行懲罰動作。
2009/03/27
新增 R_Forum 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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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們小組長的規定
3.板主每週至少需上站一次,並至組務板詳讀最新公告。如無
法上站,則需事先於組務板報備無法上站之日期。若違規兩
次以警告一次論處。看板最長不得超過十四天無任一板主管
理,若看板超過十四天無板主管理,則需事先申請新板主。
若板主未事先申請,則該板所有板主以失職論處(警告一次
)。板主若超過三十天未上站,則以去職論處。
4.板主每年請假總日數不可大於九十日。如有為難之處,請自
動讓賢。
5.板主需定期管理看板與,若板務逾七日╱逾三
十日無管理,以失職論處(警告一次)。
以及
請各位板主注意國家研究院之最新注意事項;
若日後因為使用者違反規定必須進行水桶或刪文,請依序做到以下的動作:
1. 將文章 copy 放入。
2. 宣佈懲罰內容及原因。
3. 進行懲罰。
日後若發生使用者不服判決情形,備份文章為最有利的證據之一,否則原則
上判決會因為無證據而變的爭議性非常大,甚至判決無效。
請特別注意。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法
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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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caishin版主的話
此外我看您對於法規有所誤解,雖然教育板友理解ptt的法規不是板主義務,但我還是貼
給
您看,您的刪文需公告主張,應該是來自魔力神殿329篇
329 m 10/17 doze □ [公告] 刪除文章或水桶注意事項
裡面提到了
若日後因為使用者違反規定必須進行水桶或刪文,請依序做到以下的動作:
1. 將文章 copy 放入。
2. 宣佈懲罰內容及原因。
3. 進行懲罰。
日後若發生使用者不服判決情形,備份文章為最有利的證據之一,否則原則
上判決會因為無證據而變的爭議性非常大,甚至判決無效。
但是後續小組長曾針對該規範有過補充解釋,請看魔力神殿355篇,我引用
原文如下:
....說到底,這件事並不是板主有沒有義務認命的刪文備分的問題
而是使用者本來就該遵守規範
板主沒有義務要包容所有不看規定的使用者
這也是為什麼會有水桶或是劣文等功能的出現
刪文備份只是希望板主在處理看板事務時對自己多一分保護
所以我本來就可以看狀況嚴重與否,逕行刪文而不需備份公告。
您把一個非義務、非必要的行為放大作為板主執法失當的證據,我認為未免薄弱,而這也
適足以突顯出您對於版務運作的不熟悉。
可是板務運作本來就不是看個人認知與喜好,一切行為有白紙黑字的法規或者是解釋文可
供判準,如果您還是非常不爽的話,不然我們就針對這件事組務板見,好好論個誰是誰非
,不然再給我看到您在此版針對這件事妄發議論,我當您亂版,以後就不用再來了。
就從這篇文章算起。
我不妨再次強調一次:
對這件事有那麼不爽,我們就組務板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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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doze小組長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處理內文)
那個解讀是問過我之後的解讀
之前有板主/使用者,因為無法提出劣退/刪文等等的佐證而造成困擾
當時為了避免以後仍有困擾,所以特別公告以便讓所有板主知道安全處理程序
這是為了讓板主學會自保而張貼的公告
也因此,該公告內文完全沒有任何關於板主若未依規定刪文將有的懲罰
至於每個看板的刪文標準均是由板主自行認定,因為這是 "看板事務"
而板主欲以何為標準,是否該由小組向下有一套標準?
只要不超乎情理、違反規定,以PTT賦予板主的權利義務來說,那是板主的自由
在命理研究院之中,那也是小組長能給板主靈活治板的最大支持
也因此每個看板均可有其不同的發展空間
到目前為止,命理研究院的看板唯一的共同要求就是禁止廣告(Magic_Info除外)
以我個人的立場來說,我不會強硬限制每個板主都一定要依循一樣的規定
畢竟每個看板性質都不同,適才適性的發展比強硬的規範來得恰當
命理研究院小組長 doze@Ptt
P.S.以上若有問題請別回我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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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小組長給版主『解釋權』,那球員兼裁判,版友要如何尋求公道?
況且小組長目前也沒有針對『版主未經查證而污賴版友』一事做出解讀。
其實我只是要一個答案,一個小組長敢公然說出,自認無愧的答案。
要是他真的說出
『我認為版主版務運作都可以私下寄信為方式,這也是
版主的管理自由,此外,身為版友既然在該版活動,就應該要把版主當成
好朋友,所以設定壞人導致收不到版主的信件,乃是自己疏失,放棄參與
版務的權利,與版主無關。』
他只要公然說得出來,我就可以接受,要我再一次道歉都無妨!!!!
請法務版版主,能否...試著生意不要做那麼大,小組長一個多月才處理一篇,
群組長兩個多月沒處理事情,我實在不曉得法務版主您的生意會不會像他們
一樣大?一等又要半年過去了??
先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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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神半聖算命仙
全儒全道得癲癇
昨暝總輸沒贏過
挑戰飢餓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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