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tterybingo (樂透賓果)
看板PttLaw
標題[申訴] 不服Junchoon站長於法失據之過當處置
時間Mon Sep 29 18:55:57 2008
1.申訴人ID:lotterybingo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Junchoon
(b)判決所在之"群組"與"版名"︰生活娛樂館群組務板 About_Life
(c)此案是否越級申訴:否
3.被申訴之判決︰
#18sPy4NO
作者 Junchoon (裘髯客) 看板 About_Life
標題 [公告] lotterybingo 劣文+水桶
時間 Wed Sep 24 09:59:3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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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tterybingo 發言不當,劣文退回
並水桶處分,不受理該情緒化發言之申訴
4.不服理由︰
生活娛樂館組規言明:「違反文章發表規範者,初次會予以警告,累犯則劣文處置」
一、本人於該組初次犯規,依規定應僅予警告。
二、Junchoon站長對於本人初犯,未依規定予以警告而逕予劣文也罷,
竟加重於組規無明文之水桶處罰,且水桶期限亦未告知,
去信多封亦拒不回信,等於變相將本人於該組施以永久水桶之處分,
僅因本人初次發言不當(亦肇因於心情組長先惡言相向且言而無信),
實嚴重不符比例原則,損害本人申訴權甚鉅。
三、1.站長身為站方最高主事者,實應以身作則,確遵「依法行政」之原則以為模範。
故本人要求撤銷原於法失據之劣文暨水桶處分,改依組規受罰初犯之警告,
而本人亦會記取教訓、誠心悔改。
2.若不克依法行政、依組規行事,則至少應諭知水桶期限,
讓本人能於沈潛反省後得重新學習適當行使申訴權,
此亦「刑期無刑」之初衷耳。
否則動輒「刑期無期」,則黎民將何以適從?罪犯將何以遷善?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作者 Junchoon (裘髯客) 看板 About_Life
標題 [公告] 群組組務看板使用規則
時間 Sat Jun 9 12:16:5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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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宣判] 此標題為管理人員宣告事務專用,請勿回文
[申請] 此標題,為申請開板、更換板主、小組長...等待辦事務用
除了需要覆議者與處理的小組長外,其他人請勿回文
[申訴] 僅受理事件當事人提出申訴,組長受理後
會請事件兩造當事人提出說明,其餘人員請勿插話回應
非當事人發言,一律不予採用,造成版面混亂者,將予以刪除
[建議] 可以針對群組運作提出建議,請秉持理性發言
遵守文章相關規範,提出你的看法。
[問題] [討論] 可用以討論組內事務,和組長、板主互動
但務必秉持理性討論的原則,嚴禁人身攻擊
違反文章發表規範者,初次會予以警告,累犯則劣文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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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230.11
※ 編輯: lotterybingo 來自: 210.192.230.11 (09/2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