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ggytang (紐約客)
看板PttLaw
標題Re: [申訴] v360pro,vvxx洗錢不服
時間Fri Apr 4 10:23:08 2008
※ 引述《strong0716 (..)》之銘言:
: ※ 引述《disFabulous ( )》之銘言:
: : ....重點是 "他人著作" "加上" "以此賺取 Ptt幣".
: : 金融局管的是本站金融秩序問題, 著作權不是我們的管轄範圍.
: 這麼說的話...
: 只要是分享文章,就一定要用複製貼上的嗎!?
: 其他版(很多)都可以分享文章,如果是自己打字的話,就判定為"洗錢"
: 所以要用複製貼上嚕!!
: 我的目的是分享文章,順便練打字速度和賺一些p幣
: 難道這樣都不行嗎??
以下是去年此時金融局長的公告
作者 ck517 (夢土焚林焦國) 看板 PttFinance
標題 [公告] 關於新聞文章賺取p幣判例之宣導
時間 Sun Mar 18 14:06:40 2007
───────────────────────────────────────
金融局提醒您,
不應該利用他人之智慧財產權來牟取大量P幣獲利。
網路雖為資訊傳播之平台媒介,但仍需注意智慧財產權的使用方式。
轉貼網路新聞文章雖是因襲成俗之事,但是利用其掩人耳目賺取大量P幣,
不論是以練打字為理由或者打字時放很久為理由皆非適宜,
況且這種理由大家自由心證即可知是否屬實;請您注意及配合。
謝謝您的合作。
金融局 敬上
96.03.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82.86
另外不知閣下的朋友是否不知道累犯要怎麼罰?
並不是罰單繳了就可以再用原本的方式賺p幣喔
Ptt 洗錢防制法第七條
七、犯第二條第一款之罪者,處以 Ptt幣歸零,分身帳號砍除處分。
犯第二條第二款之罪者,處以罰單一張,所得款項扣回之處分。
犯第二條第三款之罪者,處以 Ptt幣歸零,分身帳號砍除處分。
犯第二條第四款之罪者,處以 Ptt幣歸零,分身帳號砍除處分。
犯第二條第五款之罪者,處以 Ptt幣歸零,分身帳號砍除處分。
犯第二條第六款之罪者,處以 Ptt幣歸零,分身帳號砍除處分。
犯第二條第七款之罪者,處以 Ptt幣歸零,分身帳號砍除處分。
初次判刑確定後,兩年內再次犯本法規定之刑者,依原刑加重罰單五
張處分。
二次判刑確定後,兩年內三次犯本法規定之刑者,砍除所有帳號並封
鎖註冊信箱。
裁判確定後,發覺為累犯者,依前條之規定更定其刑,但刑之執行完
畢或赦免後發覺者,不在此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4.73.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