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hLih (化壓力為動力)
看板PttLaw
標題Re: [投訴] violation板版主荒廢版務
時間Wed Dec 19 21:42:08 2007
自96.11.26起 對於Violation判決不服之申訴
皆由PoliceICAC受理之
PoliceICAC板板主是法務站長
既然他已經將你的申訴文M起來 表示已經看過
Violation的法務最近這幾天也都有在處理案件
請再稍候一段時間
我也會提醒Violation兩位法務盡快處理
※ 引述《udlel (屠格涅夫)》之銘言:
一、檢舉人:udlel
二、被檢舉人:violation版主 ricecake/brainfighter
三、證據:
violation 板第 6999 篇檢舉文
其他證據隨即附上
四、檢舉事由:
本人於2007.11.21依照violation置底文規定格式於violation對lifeowata不當
編輯其簽名檔一事提出檢舉.
並依置底文"[公告] Violation 版檢舉規範與處理規則"的規定等待10日:
二.處理程序
1.所有案件,自證據文完成時起,法官需於十日內做出判決。
2.如有特別之情事,致無法於十日內做出判決時,法官應於十日內主動寄信說明。
發現本人之檢舉未受到處理,而本人檢舉之ID仍在四處使用其不當簽名檔發文.
致使本人遭受損失. 懇請相關單位處理.謝謝
原本以為要到PoliceICAC投訴,結果該版主僅將文章m起來就沒動作了.
寫信給法務站長也沒人理會.看了本版的置底文才知道該來這邊處理.
二.到哪裡申訴?
a.對板主處分不服
=> 到群組事務看板向小組長申訴
b.對「站方在Violation板」或「小組長在群組事務看板」的處分不服
=> 到 PttLaw板(法院)提出申訴
(有誰能告訴我有沒有來對地方呢?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7.64.226
※ 編輯: udlel 來自: 122.127.64.226 (12/19 21:19)
--
批踢踢法務部書記 MohLi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69.206.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