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看板PttLaw
標題[回覆] vot1077/wanted 不服
時間Tue Oct 2 03:00:39 2007
※ 引述《callmefuck (在紐西蘭騎綿羊過冬)》之銘言:
: 汪踢每天都有模仿文
: 不知板主處理方式是否相同
: 且我模仿的那文 還是因為小團體手動置底
: 我經推文 他們不理 我模仿文章風格
: 就退我文章
: 不知汪踢哪時變成一個小團體的板?
: 何況我也一PO文就禁止推文
: 就是不想讓手動置底來亂
: 何況 他們已經水球騷擾
: 我模仿的文章風格 竟然輕易判決退文
: 質疑 板主公正性 因為常跟小團體忽略當時板上其餘五百多人不想看手動置底的權益
1.版規明定
9. 嚴禁鬧板文章、
禁引戰文(轉錄他版引戰文亦同)。
《違者視情節砍文,設劣文一篇並水桶一個月~永久停權》
7.對於帶有嘲諷意味的模仿文得經原發文者檢舉版主
得以心証判定鬧板與否,並給予適當處分
該文章已經被〝申訴〞以〝金排球〞來嘲諷他人發文,(汪踢公告17497文)
所以版主根據版規給予處分從輕發落,是故給予一週水桶並劣文處分(本應水桶一個月)
本條版規本就是有條件的處分,屬於告訴乃論,
也就是必須有人提告,版主才會受理!!
2.汪梯板規從來沒有手動至底處分條款,畢竟很多人天天都在徵求MSN 、接龍
只要每個人每天三篇以內的文章合乎版規,版主是不會給予處分的。
如果該使用者對於手動至底反感,可以站內信給予版主討論版務事項
而非以嘲諷式的文章鬧版!!
3.此申訴並沒有依照層級申訴,已經提醒發文者前往組務申訴,
造成法務困擾,本人在此致歉!!
以上 WANTED 版主 VOT1077 特此說明
2007.10.02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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