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Pbaby (被我閃瞎?恕不負責)
站內PttLaw
標題Re: [問題] 判決速度過慢 為什麼法官不多設幾位?
時間Mon Aug 13 19:24:01 2007
※ 引述《yourhusband (悶)》之銘言:
: ※ 引述《PPbaby (被我閃瞎?恕不負責)》之銘言:
: 是我找書記官討論 為何判決速度那麼慢
: 沒有討論案情
: 我希望各位專注在
: 書記官回應的 你對ptt有何貢獻 你的權利是誰賦予
: 聽了就他媽的不爽 我請書記官自己解釋一下這兩句話是什麼意思
: 我催促妳們案子快點判 積了多久了 結果你拿這種話來堵我??
: 最好把話說清楚
對了 剛剛看了,原來茉莉局長/書記官不允許您將對話紀錄公開
並引述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來阻止你
千萬別跟法匠一樣,看條文不看完整(笑)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內容是說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公開之個人資料。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看到了嗎?"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
不在此限。"
員控方可以依照作為證據發表於特定看板來公開我們茉莉局長書記官確實對您說過
你對ptt有何貢獻 你的權利是誰賦予 你對ptt有何貢獻 你的權利是誰賦予
這樣的話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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