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OpReNCeDo (justNeo)
看板PttLaw
標題[證據] 裁量濫權(PttLaw判例參照)
時間Mon Jun 4 01:51:21 2007
針對法院5/11以"版主裁量權"駁回上訴,其理由與事實顯有矛盾。
按「版主權利義務規範權限部分第13項的看板推文設定權:版主得以設定該看版之
推文狀態」;若版主開啟該看版之推文狀態包含加註,即允許使用者以加註方式發
表推文。
與前述相較,版主並無設定回覆文章之狀態含括回文及簽名檔與否,迥異於推文。
另版規已例示外之部份,唯其性質與例舉事項相接近,在版主可裁量範圍內,違者
即以裁量濫權論且立即失效。(Pttlaw判例參照)
視推文為文章一部份,這是歷經三年的演變,非一人可判定,法官所言 "推文不能
認其為文章之一部份" ,顯非事實。
法院能否於PttLaw解釋以上矛盾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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