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xdi ()
看板PttLaw
標題[申訴] 不服黑特版主初選不公 L_SecretGard判決
時間Mon May 14 21:57:53 2007
版主選舉本該就既訂規定辦理選舉
本人應黑特版及其群組規定 申請競選該版版主
然該評審群以劣文大於1次為由逕自刷下本人
雖版主選舉因應特需情狀可加減競選條件
但該評審群未於初選告知其增附條件
而斷然於初審後以其增附條件宣告本人資格不符
法律上且不朔及既往 何況該初選亦未宣明特殊條件
且版主選舉乃ptt上常態 該群組亦無所謂劣文數一篇為限之法源
該群組小組長於判決明白表示
劣文之功能為評斷單一使用者之方法
然劣文給予係屬版主自由心證
雖可透過訴訟或是申請取消
然訴訟與否乃個人權利 且所費時日甚鉅
固不該以是否訴訟抗辯與否斷然判定該名使用者之良莠
否則本人亦有優文 是否可以此斷定本人為優良使用者
且法務本身亦有劣文 亦可透過訴訟或是申請取消
本人卻不認為法務是不良使用者
檢附判決文如下:
作者 FoxTz (堅持堅持再堅持) 看板 L_SecretGard
標題 Re: [申訴] 黑特版主初選不公
時間 Mon May 14 17:02:1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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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板主,應以身作則,而目前站方系統設定,
用以評斷單一使用者之方法,
以劣文數為最直接且公開之方式。
若該使用者在各看板發文時,
不注意也不在意該板板規,而逕行違反,導致劣文數增加,
則此種不守法使用者非板主適任人選。
若該使用者認為劣文為板主私人情緒所退,
應以正常程序申訴予以取消。
若甘願輕易放棄自己的權利,或申訴被駁回,
則顯見仍為不適任板主人選。
且現在系統設定個人每半年可於主選單【 個人設定區 】
自行取消一篇劣文,
若半年內皆無違規,且遵守各看板規範,
劣文數應會逐一減少。
若無,則應為慣性違規使用者,亦非板主適任人選。
本組組內看板新增板主,依照往例,
以劣文數一篇為限。
若真的有心任板主職為板貢獻,建議尊重各看板板規,
避免違規,並自消劣文。
待合於本組要求後,再依照組規提出申請。
心情小品集 小組長 Fox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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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oo 算了沒關係啦 你是羅莉控(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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