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tula (http://kuso.cc/95T )
看板PttLaw
標題Re: [申訴] 不服L_TalkandCha版394篇判決
時間Sat Mar 17 02:47:00 2007
※ 引述《edwinking (我是大雄)》之銘言:
: 非本院管轄範圍
: 此版的上級為L_Subop
你到這個L_Subop波一篇文我看看
about_life說版務不歸他管
你也說不歸這裡管
L_talkandcha隨便亂判沒人管就是了
板主亂搞
小組長亂判
群組長說不受理
法院說不歸我管
疊床架屋這樣玩三級三審有意義嗎?
小孩子辦家家酒喔?
還有你搞錯了吧
根據置底文(簡明版)
貳之一
貳之二之b
這個不服處分就是歸你管啊
你有沒有搞錯啊你
貳.對違規處理不服時怎麼申訴?
一.哪些人可以不服?
a.受處分人
b.關於特定個人權益之違規行為,其檢舉人
(所以非關特定個人權益違規行為的檢舉人,沒有申訴的權利)
二.到哪裡申訴?
a.對板主處分不服
=> 到群組事務看板向小組長申訴
b.對「站方在Violation板」或「小組長在群組事務看板」的處分不服
=> 到 PttLaw板(法院)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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