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wenchong (howen)
看板PttLaw
標題[證據] 檢舉小小組長 02/13/07(no.4526-4531)
時間Wed Feb 14 10:03:42 2007
再次重申
我在意的是你們處理的態度很差,用罵人的話來回應版眾的疑問
從警察和組長都是如此
別以為在網路發言不用負責,要查id後面的人還不容易?
這些信都可作為正式呈堂證物
如果沒有善意回應
我會考慮對bein的謾罵提出毀謗告訴
這就算是存證信函
2007/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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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71.6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