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roscar (蒼蠅依舊狂戀著屎)
看板PttLaw
標題Re: [申訴] Proscar v. seraphxx 02/02/07(WANTED)
時間Sat Feb 3 02:50:49 2007
※ 引述《edwinking (我是大雄)》之銘言:
: ※ 引述《Proscar (蒼蠅依舊狂戀著屎)》之銘言:
: : 申訴人 :Proscar
: : 小組長 :seraphxx
: : 所屬群組 :Wanted
: : 認定(處分)事由 :本人於wanted版今日發表的文章共四篇
: : 由於不明白砍的文章也算在三篇內(我當初砍的是第一篇)
: : 因此違反版規被浸水桶
: : 不服理由 :然而版主seraphxx卻砍掉其他的三篇文章
: : 我詳閱了一下版規似乎沒有相關規定
: : 向版主反映也沒結果煩請處理
: : 謝謝
: 該板板規:
: 篇數定義:PO完砍除的文章也包含在一天三篇之內
: 違者砍文,就其他規則推敲板規意思應為砍除該人所發表的文章,因此你的三篇文章皆被砍
: 以上
站務大人 以上的言論也僅止於"推敲"版規
並非版規明文規定之內容
打個比方說好了
如果海關規定旅客一人入境只能攜帶三件物品
但是今天某人帶了四件
試問海關會將四件物品沒收抑或只沒收一件其餘讓旅客帶走
相信答案已經呼之欲出
煩請站務大人秉公處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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