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x (叉叉)
看板PttLaw
標題Re: [抗告] xx:不當增加優文數 01/13/07
時間Sun Jan 14 18:20:32 2007
※ 引述《Famished (Famished)》之銘言:
: ※ 引述《xx (叉叉)》之銘言:
: : 申訴人 :xx
: : 處分事由 :站務警察判決:
: : xx因不當增加優文數行為,
: : 違反本站站規,處以罰單處份,特此通知
: : 請到 PttLaw 查詢相關法規資訊,並到 Play-Pay-ViolateLaw
: : 繳交罰單
: : 不服理由 :
: : 此帳號為本人於96年1月5日註冊,註冊至今日仍未發表任何文章,
: : 卻收到判決不當增加優文數行為,並優文數顯示1。
: : 此帳號之前因違法行為遭砍除帳號處分,此為前一帳號持有人之行
: : 為,與本人無關,請查明事實。
: 要發表文章不顯示發表過文章的方式相當多。
: 因此,帳號上顯示之法表文章數為零,不能代表未發表過文章。
: 此外,您的優文已經被歸零處分。
我想重點應該不是討論有沒有顯示文章數目吧,
我能提出的證據就只有註冊日期,而我本身是沒有PO過文章的,
查證我想只有每天的Allpost可以查吧,或是系統人員去調查這期間我有沒有PO文。
而如今顯示
《文章篇數》0篇 (優:1/劣:0) 也不是像您所說的歸零。
從砍除帳號日期就可得知這個帳號是我新註冊的,也可以請帳號部來查看看我是否跟
前一個使用者是同一人,總不能一句我無法提出證明,就得承受這莫名奇妙的處罰吧。
那可不可以請你提出我違規的證據,
一句話,我沒違規,你拿的出來嗎。
※ 編輯: xx 來自: 140.118.198.197 (01/14 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