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us (La Jo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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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抗告]Fakeiven水球騷擾
時間Fri Oct 20 15:58:32 2006
※ 引述《HOLYBELL3 (救救孩子……)》之銘言:
: 本板為最終審級。
: 就判決內容不得更行抗告。
可否詢問有關判決的過程
就我自己的例子而言
我被申訴過幾次案件 有些已經有結果 有些還在審理
有敗訴也有勝訴
可是從來沒有一次在我被申訴的案件被受理甚至判決出來之後被告知過!!
難道這裡所有的案子,完全採用原告的申訴狀所提供的東西就可以判決?被告都被告了
甚至敗訴或勝訴都還不知道原來該案已經被受理,甚至結果出來了。
判決的過程都不用聽兩造的說明嗎?
現在我有幾個被申訴的案子被S了,根據法務站長的說法, 應該是受理還沒判決。
可是,我仍然沒有收到通知!也沒有被要求做出回應或是說明或是解釋的機會!
以下是截錄PTTLAW版有關小組長之權利義務部分
三、義務
1. 小組長不得拒絕有關之正當版務處理責任。
2. 小組長應注意 BM Newboard SYSOP SYSSUBOP 各版,以服務使用者為目的。
以上是截錄PTTLAW版有關小組長之權利義務部分
也沒有硬性規定相關管理人員要天天來看PTTLAW版
受理案件不告知相關人員 判決出來了也不告知相關人員 判決過程也不曾詢問或要
求相關人員做出說明回應(至少我的案子我都未被要求)
請問有關本版之 公正 及 效率 何在?
我今天不是在質疑判決結果,只是針對判決的過程及程序。
未被告知有相關案件被受理,也未被要求或給予機會做出說明或回應。這樣勝訴的贏的
莫名其妙,敗訴的輸的也莫名其妙。
倘若判決結果有時效性,例如裁定取消XXX的水桶。
不告知原告被告雙方判決結果,拖到水桶期限過了才有人發現原來判決出來了,這樣的
判決還有其意義效率嗎?到時候是要怪相關人員自己沒有天天來PTTLAW版看有沒有跟自
己相關的判決出來了,還是要怪被水桶的版友自己倒楣。
就算中華民國司法制度再爛,被告了至少也會收到法院通知,會被要求出庭說明。判決
出來也會收到判決書,可是這裡呢?!不論是刑事法庭、民事法庭或行政法庭,通知雙
方並給予機會說明,以及最後結果的通知都是最基本的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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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59.21
※ 編輯: claus 來自: 140.112.59.21 (10/20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