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changel585 (ArChANgEL)
看板PttLaw
標題[抗告] stqqq於Wanted發表不實言論
時間Tue Sep 26 16:44:46 2006
僅請鈞院代為詳查,無限感激。
申訴人 :Archangel585
處分事由 :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八條之規定,看板違規
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非本院所管轄之範圍。
故本案裁定駁回,不予受理。
不服理由 :Wanted板主給予stqqq板友初犯警告一支,
但事實上該位板友乃是受另一名不具名網友唆使
才發表該篇文章,又本人手上握有唆使他人導致stqqq板友
受罰之信件可供參考,請求給予唆使人懲罰,被唆使人給予
連坐懲罰,但較為寬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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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是別人給你下的定義。
失敗,是自己簽下的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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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187.7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