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wertqaz (...)
看板PttLaw
標題[申訴] 國家研究院組務
時間Wed Jun 28 18:01:02 2006
申訴人 :qwertqaz
小組長 :Junchoon
所屬群組 :國家研究院組
認定(處分)事由 :基督信仰板板主對我的永久水桶處分違背規定
對組長判決不服的上訴
不服理由 :
我把不服理由分成兩點
一
基督信仰板板主steelfinger 以板規第一條
一、禁止在板上人身攻擊或蓄意製造爭端
6/13 對我發出水桶處分(證據一)
查steelfinger6/2上任板主時的板規內容(證據七)
是說"違反的話會刪文,屢勸不聽累犯三次者,便關到水桶裡去"
只提到"水桶"
板規並沒有說明是永久水桶
但6/13 對我發出的水桶處分卻另外跟我表示是永久水桶處分
再者他的規定內容是"累犯三次者,便關到水桶裡去"
結果對我卻是"第一次處分就是永久水桶"
明顯違背自己定的規定
我給這位板主發出的信件
這位板主寄信給我的回覆
明白表示是為了自己跟我在他站的宿怨要對我差別待遇(證據三)
我向組長Junchoon提出申訴
組長的回覆卻容許這位板主以自己跟我在他站幾年前的宿怨
而違背自己所定的規定的行為
提出組長的公告和我的回覆
(證據四 五)
二
組長Junchoon的回覆是認為
版主steelfinger6/2已經在板面上做警告
所以這個警告就可以成為對我個人作出不同處理的依據
我認為這不合乎法律特別法的訂立是針對事而不是針對個人的
再者拿這篇警告的內容來看(證據六)
並沒有提到會"略過警告次數"
以及會"永久水桶"的規定
版主這篇警告說的是"略過刪文"這個步驟
因此這篇警告並不能成為組長判決所言版主對我個人作出這樣的不同處理永久水桶的依據
因此希望能得到一個公正的處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73.177
※ 編輯: qwertqaz 來自: 220.130.73.177 (06/30 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