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l22 (小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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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申訴] "busher在推文中辱罵本人"這篇判決有問題
時間Wed Mar 29 08:48:19 2006
申訴人 :jl22
小組長 :LuciferXI
所屬群組 :Violation
認定(處分)事由 :我是申訴的人 沒有被處分
但是判決結果很不能讓我理解
不服理由 :我在文中註明我在推文中被busher辱罵
然後我把整個推文轉貼上去當證據
在文中busher罵人腦殘之類的話
然後最後的一篇推文是該板板主推的文
說如果busher不跟我道歉他就要浸水桶
最後卻判決說
"本院對於看板事務無裁量權,故予以駁回不予受理
對於看板板主之裁決有疑義,請向所屬群組群組長申訴"
但這跟我申訴的內容一點關係都沒有阿
我今天是針對busher在推文中罵我
跟板主在推文中說什麼一點關係都沒有阿
LuciferXI是不是把我當成要被板主浸水桶的人呢?
所以我對這項判決非常不懂
請讓亂罵人的busher得到應有的懲罰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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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