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Dog (湯尼狗:團結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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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證據] 使用者crusadex未經同意任意公佈個人資 …
時間Mon Dec 19 13:34:01 2005
※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復活!)》之銘言:
: 1. 本人並不反對你列舉的文字為事實
: 2. 由近日Violation板本人多件檢舉即可見一斑
: 鬧板群眾不僅使用分身ID,更任意註冊與本人相似之ID,並盜用本人簽名檔
: 又任意在簽名檔、暱稱欄、推文、信件、水球對本人加以挑釁並侮辱
: 用「極盡卑鄙可恥之能事」一詞形容,並不為過
: 並非本人進行言語報復
你之前多次濫用版主職權,在版上污衊版友「說謊」,又是不是挑釁及侮辱呢?
只准自己po文章,卻要版友只能到你的無名小站個人版去回應。
反對你這樣做的人,你不是設劣文就是浸水桶。
是誰「極盡卑鄙可恥之能事」?
反躬自省吧!
願上帝賜給你冷靜的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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