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son1000 (瘋狂肌渴男的就好)
看板PttLaw
標題Re: R: [申訴] 青蘋果樹組務 geniusjazz
時間Sat Nov 26 14:08:55 2005
※ 引述《wilson1000 (瘋狂肌渴男的就好)》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S_Service 看板]
: 作者: geniusjazz (我個版開了!快來!) 看板: S_Service
: 標題: Re: [申訴]seniorhigh 板主handicap
: 時間: Sat Nov 26 05:50:22 2005
: 結案
: 由於小組長我不是什麼審案子的專門人士。
: 只能由一些客觀的事實,與多方的聽取不同人給的意見,來作出判決。
: 所以也寫不出什麼真的引經據典的判決書。
至少要有偷浸我的理由證據 還有我被偷浸的罪名
連我被浸的人都莫名其妙 他好像很清楚?
handicap都沒有交代或公告罪名罪證
你這種判決根本毫無法治概念
沒有聽說法官判決要聽取各方意見的
他根本不懂甚麼是一個板主或組長該有的作為
他們有啥資格當板主組長?
: 若有不服的狀況,請勿再回文或回信,請直接上訴PTTLaw。
: 被告:handicap無罪。
: 其在SeniorHigh板對wilson1000的處分實不過分。
: 對於連帶禁了wilson10000而沒有作出公告,予以警告。
^^^^^ 是說別人po文我該連帶被浸? 他腦袋壞了嗎?
他不說我還不知道有這種事呢?和誰連帶呢?做了甚麼事要連帶呢? 荒唐至極
: 但對於原告wilson1000提出告訴的部分,不作出任何處分
我的告訴有兩條
一條是無緣無故偷浸我
一條是雙重標準浸我長期水桶 任由鄉民攻擊我及他人
詳情請見 S_Service 他好像到現在還不是很清楚
handicap都已表達那麼清楚 意思是鄉民可以罵我
這樣明顯自招罪狀 geniusjazz竟然說無罪?
我給他那麼多鄉民罵我的證據他把當垃圾 還有良心嗎?
不知道是甚麼讓他這樣可惡 我被罵是活該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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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65.73
※ 編輯: wilson1000 來自: 218.166.65.73 (11/27 22:15)
※ 編輯: wilson1000 來自: 218.166.50.22 (12/07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