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va (寧寧)
看板PttLaw
標題[申訴] BoyMeetsGirl群組小組長badbadboy判決不公
時間Fri Sep 30 17:50:04 2005
本人Ulva,feminine_sex版版主,
9/28於About_Life版,提出新增版主之申請。
隨後,同日BoyMeetsGirl群組小組長badbadboy於About_Life版
發表通過罷免案連署之公告,並回文表示因罷免申請較新增版主
案先提出並經過半數以上小組長投票同意通過因此根據規定,被
連署罷免中之板主不得提出指定新增板主之申請。並發表通過罷
免案連署之公告。
原文如下:
作者 badbadboy (及時行樂) 看板 About_Life
標題 [公告] feminine_sex板主罷免案 開始連署
時間 Wed Sep 28 23:02:36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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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原文:
#4143 m 6 9/14 Elitestanley □ [申請][罷免板主] feminine_sex
經過小組長們的投票表決
有參加投票的4人
smarttb1, doze, badbadboy以及MingZhong
皆對本案表示同意
因此通過罷免案
Elitestanley可於LifeNewboard提出罷免連署
男女大不同小組長 badbadboy
作者 badbadboy (及時行樂) 看板 About_Life
標題 Re: [新增] feminine_sex版版主
時間 Wed Sep 28 23:14:18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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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lva (寧寧)》之銘言:
: 申請新增板主
: 英文板名: feminine_sex
: 中文板名: 女性性版
: 看板類別: 男女
: 看板群組: BoyMeetsGirl Σ男女大不同
: 板主名單: Ulva/dale
: 新增板主名單: A1Yoshi
: 板主是否交接: 否
因為罷免申請較本案先提出
且經過半數以上小組長投票同意通過
因此根據規定
被連署罷免中之板主不得提出指定新增板主之申請
男女大不同小組長 badbad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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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根據生活娛樂館組規第二條第三項,
3.罷免程序如下所述
1>罷免版主連署前須先至組務版提出申請
經半數以上組內小組長認為可以提出之後方得提出
2>經同意開始連署罷免後
被連署罷免中之版主不得提出指定新增版主之申請
但經版友投票當選之版主不在此限
罷免案之申請,是9/14於About_Life版提出。
( 4143 m
6 9/14 Elitestanley
□ [申請][罷免板主] feminine_sex)
小組長的同意認可該罷免案之公告,是於本人提出新增版主後才發表。
又,LifeNewboard版的罷免連署投票,也是在本人提出新增版主後隔天才提出。
根據組規,是在經"同意"開始連署罷免後,版主才不得提出新增版主的申請。
無論如何,都是在本人提出新增版主申請之後才發生的。
(除該篇申請罷免連署案但尚未經小組長批准同意之文章)
又,LifeNewboard版的罷免連署的罷免原因也更改了(和原申請案相比),
,小組長badbadboy居然也認可,並張貼於feminine_sex板上。
故,申訴BoyMeetsGirl群組小組長badbadboy判決不公。
Ul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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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有人要死,一個人的死去,是為了讓其他人獲得啟示。
Virginia Woo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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