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hy (歐,珍惜!會不會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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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Life版主將本人自行刪除之文章救回以술…
時間Mon Jul 18 23:57:22 2005
※ 引述《doze (風靈)》之銘言:
: ※ 引述《DonaldLam (賴唐諾)》之銘言:
: : 版主管理看板行為非本院第一審管轄內容
: : 因此無從受理,請向其上級組務申訴
: 版主當時為澄清板務處理而轉回這類文章
: 雖有不妥但個人認為仍屬合理範圍
: 故與公開水球一事合併警告一次
: foreva對此一裁決不服,請站方另行裁定
: 命理研究院小組長 doze
敝人當初公開水球一事,即時為求自保,卻的確有爭議之處
雖然,公開水球一事,敝人是初犯,
然而,敝人知道處理版務上有疏失不妥之處
在事情發生過後,敝人立即向小組長自請處分
之所謂自首減輕其量刑
而小組長也給於敝人極為嚴厲的處分
從這件事之後我會謹慎處理版務,並遵守版規
也向foreva網友深深的抱歉,造成foreva網友的困擾
由於本群組的小組長已做出裁定,
敝人尊重小組長的決定,並且希望事情告一段落,
對於這些日子以來的紛紛擾擾,造成大家的困擾,本人深感抱歉
敝人在此向foreva網友及被波及的網友道歉,以及版務繁重的小組長
敝人在處理版務的時候,會更加謹慎及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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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我想的很清楚,妳到了已婚年齡,那時候的我唸研究所,還未當兵,
根本不可能給妳麵包,關於愛情,妳也不再相信我,覺得不愛妳,
我眼淚總是輕易又莫名其妙流出,仍要面對家的問題,始終我都是孤單一個人走過,
妳是我的痛,不願恨妳不願恨自己,不想浪費時間徘徊愛恨交織,於是索取單程票回到原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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