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wcloud (鄉民也不是好惹的)
看板PttLaw
標題Re: [申訴] Violation 1372篇的判決
時間Sun Apr 3 00:53:25 2005
※ 引述《lawcloud (我只是個鄉民而已)》之銘言:
: 請在本文發表後三日之內 至
: PttCourts 法務 ΣPtt法院辯論庭
: Court1 辯論庭一 參加本案訴訟之辯論
: 否則三日之後 本院將逕行對本申訴案為判決
: 承審法務 lawcloud
三日期限已到 申訴人未依本院之通知到庭參與辯論
故本院僅能依 申訴人先前之申訴狀內容作為申訴人答辯
作為本院為最後判決之依據 不待申訴人另行說明之
一切的審理過程 將在Court1 公佈 以昭公信
承審法務 law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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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段失戀論證
第一段論證:感情受傷害/"故意","背叛行為"","心靈創傷"
第二段論證:第二百九十三條普通遺棄罪
第三段論證:加害者已滿18歲,且非為心神喪失故有責任能力
結論:我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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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1.2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