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wcloud (鄉民也不是好惹的)
看板PttLaw
標題Re: [檢舉] boyo 多重帳號
時間Sat Apr 2 17:07:21 2005
※ 引述《JeffyLiaw (ain't no disguise)》之銘言:
: 本 thread 被 Multi-ID 版以「無管轄權」為由而不受理,像這種
: 消極管轄權衝突,請問當事人應該怎麼續行程序?
帳號部門 已經說明的很清楚了
如果您檢舉只是單純的一使用者有5個以上的ID 直接請帳號部門處理就可以了
如果您檢舉的是使用者使用分身ID鬧板的行為 請先經過國家研究院的小組長審核通過
您的檢舉案 就可以直接請帳號部門處理了
帳號部門意思並非說是無管轄權 而是您在請求以分身帳號鬧板之申訴
未符合程序而已 並無先請國家研究院小組長先行審核您的檢舉案
並非所有案件都由法務部門統一管轄 請使用者依照本站的相關規定來
進行申訴程序 關於本案 法務部門不再另行說明
受託法務 lawcloud 200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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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段失戀論證
第一段論證:感情受傷害/"故意","背叛行為"","心靈創傷"
第二段論證:第二百九十三條普通遺棄罪
第三段論證:加害者已滿18歲,且非為心神喪失故有責任能力
結論:我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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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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