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easethink ()
看板PttLaw
標題Re: [申訴] 我與DC版的版主爭議,盼請法院定奪
時間Fri Jan 14 17:47:03 2005
關於版主處分事項需要申訴
麻煩先交由小組長處理
麻煩了 謝謝...
PTTlaw版敬上
(申訴文已代轉)
※ 引述《pendulum (pendulum)》之銘言:
: 1.檢舉人:pendulum
: 2.被檢舉人:DC版及DC shopping版版主Sxxxxx(我忘了^^;)
: 3.檢舉事由:對於版規的認定處罰有所爭議,經水球討論之後無結論
: 盼請PTT法院裁定版主是否有執法過當之行為。
: 4.所附證據:原POST及兩人對談之水球記錄。
: (已告知對方會來法院申訴,故將水球記錄公佈)
: 本人於DC版PO了一篇文章,但因不符合版旨被版主刪除。本人無異議。
: 但本人在PO完文章時innoblue版友好心將我的文章轉錄至正確的DC shopping版。
: (當時本人尚未察覺已違反版規,只是害怕重複張貼被處罰故十分感謝該名網友)
: 當本人再次上站時,發現兩篇文章均遭S版主刪除。
: 本人立刻用水球與版主進行溝通(請查閱水球記錄)。
: 本人對於PO錯版遭刪文無異議,但請問S版主為何I網友文章也被刪。
: S版主表示他認識該網友,且他刪文是與該網友權益的事,與本人無關。
: S版主要求本人使用本人之ID再次PO上DC shopping版。
: S版主表示此舉動表示對本人的一種『教育』,教導本人認識該版。
: 但本人的疑問為,在本人與版主進行溝通之前,並未收到版主主動來信要求
: 本人需以本人的ID於DC shopping版重新張貼。本人質疑版主若以『教育』版友為前提
: 是否該來信告知。或者版主有『權利』教育未曾使用該版的站友,以處罰的方式
: 以本人ID重新張貼。若假設本人使用分身ID再行轉錄之事,版主是否有權利再砍
: 再以教育為前提,請本人使用pendulumID在張貼一樣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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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pendulum (pendulum) 看板 DC
: 標題 [問題] 求助!我需要錄影時間長的DC!
: 時間 Fri Jan 14 12:51:32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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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自己本來也對DC有一點點的瞭解,目前拿的是canon500。(上一台是SONYT1)
: 之前會挑剔畫素挑剔手振迷信某些品牌....
: 我現在有個奇怪的需求,希望版友能提供我意見。
: 起因是我在遛狗時與警察發生糾紛,後來是圓滿解決了。
: 但是我發現『錄影蒐證』這個動作對我來說非常重要。
: 我希望的DC是
: 1.錄影時間能長一點(我的只能錄三分鐘,知道casioZ系列是以記憶體的容量限制來錄)
: 2.但是我不需要畫素那麼高,我只要能錄就好。(就是錄的時間越長越好)
: 3.便宜(國產機也不介意,因為要隨身帶希望丟了也不會太心疼)
: 4.輕巧(要隨身帶,所以不要太重)
: 其他什麼畫素、畫質、手振、OOXX....我都不在意了。
: 我只是拿來『防身』:P
: 我知道我的需求有點怪,可是真的很需要版友的幫忙和推薦。
: 還是我應該是買DV?!(可是DV普遍太大太重)
: 麻煩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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