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tteland (立委拼過半臺灣有希望)
看板PttLaw
標題Re: [申訴] 投訴a-bian版版主wetteland無理水桶一案
時間Thu Dec 9 23:11:35 2004
※ 引述《weller (weller)》之銘言:
: 組務版已經判決,
: 本人不服。
: 我並沒有違反版規,也沒有惡意挑舋。
: 請法務部給個公道。
: 8.中國版友來討論很好,但是基于互相尊重的立場,
: 凡是以暴力恐嚇、不尊重中華民國主體性者,永久水桶伺候。
: 9.廢文條款。
: 廢文連發,由板主審慎認定,水桶二周。
: 詳見a-bian#10397號版主判決M文
: 該版主判水桶之理由為:
: 台灣遭遇天災,你支那人幸災樂禍,出言嘲諷,
: 水桶2個月。
: 但我說的是:冬天來台風。天怪,人更怪
: 我要諷刺的是該派政黨的做法比老天還怪,令人可笑
: 完全不是對天災幸災樂禍的意思
: 我要幸災樂禍用得著找那麼個造不成損失的台風來幸嗎?
: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 特此申訴
你的原文是如此
標題: 冬天來台風
時間: Sat Dec 4 13:11:14 2004
天怪,人更怪
^^^^^^^^^^^^
真是有意思呀
^^^^^^^^^^^^
hiahia
^^^^^^
◆ From: 211.151.89.114
在臺灣遭遇有史以來第一個12月來的颱風....
你這種發言,加上
你是來自敵國的使用者,
我認為你這種發言是挑釁.....
符合水桶原則第8條部分的精神,而且我給你的期限只有2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89.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