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aryou (狂歌走馬遍天涯。)
看板PttLaw
標題[申訴]a-diane板板主處理BeaLove17發文一事。
時間Fri Dec 3 18:30:06 2004
※ [本文轉錄自 a-diane 看板]
作者: dearyou (狂歌走馬遍天涯。) 看板: a-diane
標題: Re: [公告]有關單一候選人搶救的話題中止
時間: Fri Dec 3 18:26:03 2004
※ 引述《cgi0911 (火狐狸才是王道)》之銘言:
板主您好,請問為何往者不咎呢?
是因為PO文者在行為時,沒有違反站規、法律的可預見性嗎?
個人認為砍文會是比較適當的作法。
就法位階而言,國法自然大於站規,
PTT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五條亦謂本規則與中華民國之法令牴觸者,無效,
我國選罷法明文禁止候選人散播不實文字意圖使他人不當選,
今天管碧玲選舉幹部貼文中明確指明「像是李昆澤的助選員們挖票挖得很兇」,
這就是明顯抵觸選罷法的地方,除非管碧玲陣營順便把李昆澤挖他票的證據公布出來。
這些都是基本常識,
管碧玲陣營PO文時自然應該瞭解,在行為時顯可預見觸法結果。
除國法之外,尚且違反謝長廷市長主持的高雄市大聯合競選競選公約,
公約中明確規定不可以任何方式攻擊同陣營候選人以及禁止告急,
該公約更是管碧玲親自簽署的協定,
那麼,這樣的觸犯行為,
顯屬故意。
綜上所述,故意仍然不罰嗎?
讓如此惡意攻擊同營候選人的告急文宣仍然留在板上,留在站內,任人觀看、傳閱,
除了板主您的處理顯然失當外,
恐怕易讓一些政客,誤以為PTT是一個可散佈打擊對手資訊的好平台。
: 本版只要是南部地區的候選人的廣告都可以接受
: 但是,只允許下面幾個宣傳模式:
: 1.藍營或綠營的配票方法公佈,與聯合競選文宣
: 2.單一候選人的政見與個人特質宣傳
: 3.綠營候選人批評非綠營選將的文宣,或藍營候選人批評非藍營選將的文宣
: 當然,一切必須在可以查證而且合理批評的情況下
: 本版「不允許」下面幾個宣傳模式:
: 1.同一陣營的候選人互相攻訐
: 2.在聯合配票措施公佈以後,仍然過份地宣傳其選情告急者
: 3.無法查證或不合理的人身攻擊
: 高雄北區請支持一號管碧玲的討論串立刻停止
: 往者不咎,下不為例
: 再有繼續以此標題貼文者刪除,祈各照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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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膽相
照義無
邊
明
月之下
倍掛念
無奈
今夜只
有我
..
...
.等待命喪的
一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2.156.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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