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eyNinetin (敲木魚)
看板PttLaw
標題Re: [申訴] 本人不同意TuTsau版存有我的文章
時間Sat Nov 27 14:56:46 2004
※ 引述《EmilChau (味全OB紅隊加油!)》之銘言:
: ※ 引述《MoneyNinetin (敲木魚)》之銘言:
: : 1.申訴人:MoneyNinetin
: : 2.被檢舉人: TuTsau版管理人員
: : 3.檢舉事由:在我表明不同意的情況下 繼續於中存有我的著作
: : 4.檢舉說明:我已經在11/24日於看版發表以下文字.
: : 「另外我要求刪除本版內所有我的文章. 共2篇.
: : 我不願意本版留有我個人的任何著作.」
: : 但情況並沒有任何改善.
: : 5.證據:
: : 中此二篇文章為本人所著作
: : 19-3-61
: : 61. ◇ 「神的孩子」就是「妓女的孩子」!!! EmilChau [11/24/04]
: : 8-14-31
: : 31. ◇ [吐槽]X!!你知道什麼是神的孩子嗎??!!! EmilChau [11/22/04]
: 在此解釋一下
: 本版19-3-61是收藏違反板規的文章
: 依吐槽板的規定,在刪除原文後必須備份到此
: 為了避免以後諸多爭議,基本上備分文本板是不會砍掉的。
: 如有不適,只能請原告多多包函
: 至於8-14-31隸屬於小板主YATEN所負責
: 原告的要求我已來函跟小板主YATEN告知,請原告耐心等待,謝謝。
本版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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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oneyNinetin 來自: 140.119.164.62 (11/27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