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issatei (alyssa)
看板PttLaw
標題Re: [申訴] MULTI-LOVERS版主判我劣文
時間Sun Nov 21 22:59:10 2004
對了
如果你想貼 你就貼吧
我不認為 我跟你私下的信 有什麼問題
畢竟是你失職在先的
這樣更能突顯你的不公正
學其他語言就有罪
這什麼判決理由啊
你要不要乾脆說是因為我寫給你的信
用的語言種類太多了 你看不懂
所以不判阿
※ 引述《okcool (苗疆殺人蛙)》之銘言:
: : 作者 okcool (苗疆殺人蛙)
: : 標題 Re: 請問我的劣文您的處理方式
: : 時間 Sat Nov 20 22:50:08 2004
: : ───────────────────────────────────────
: : 你po的是台灣的bbs的看板
: : 100個板友裡面一定有99個看不懂俄文
: : 這是小組長回我的
: : 這樣公平嗎?
: : 請問台灣是不是學其他語言的就該死呢?
: 我回的不只是那兩行
: 你怎麼這樣附證據的呢?
: 你也應該把你寄給我的內容一併附上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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