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stroyfire (毀滅蒼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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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轉錄]Re: [申訴]在公開版遭人身攻擊 版主不댠…
時間Sun Nov 21 02:28:18 2004
1.申訴人:destroyfire
2.檢舉對象:okcool arisy Pgic Vanessa0803
3.檢舉事由 : 判決不公
4.證據 : 3022~3026篇
5.檢舉說明 :
請問版主
何謂不嚴重??
嚴重不嚴重之分界在何處??
所謂人身攻擊只要砍文即可
不需要作任何處罰??
這算是一種姑息態度吧??
在推文中人身攻擊才要被浸水桶
在文章中人身攻擊不需要浸水桶??
這算不算雙重標準??
淪為版友之間的爭執就允許人身攻擊??
與版主立場相同之人在文章中的人身攻擊就可以免責 僅砍文
而與其立場不同之人就活該被人身攻擊而沒有一公正的判決??
對於對於小組長之判決有疑問
故向法務群組申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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