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cidradix ( 拉拉拉... )
看板PttLaw
標題Re: [檢舉] 信件騷擾
時間Sun Oct 3 23:45:44 2004
※ 引述《PeterParker (Peter Parker)》之銘言:
: 針對booth信件騷擾部分
: 由於未能提出信件作為證據
: 不予受理
: 以後請注意證據保全
: 針對booth在硬體板之文章部分
: 其適當與否之認定屬板主優先事項
: 請先向板主提出
: 法務板工 PeterParker
我還留有一封 我可以寄給你嗎 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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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5.116.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