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aidiot (X! 別再說 a an的 )
看板PttLaw
標題Re: [檢舉] 早安您好,我又來檢舉了。
時間Sat Oct 12 11:26:07 2002
※ 引述《motar (關切是不問)》之銘言:
: 回應 Majestic
: 站長最大,那好像是總統最大一樣,
: 我想台灣是挺民主的吧..站長應該也是
: 幹麻說的像是站長君主專制? :)
台灣是很民主,站長也是
所以這兩天他有在別板對到某板鬧板吵架的人小小抱怨一下
而不是嫌他礙眼直接砍id
看來您似乎對cross-post不被接受還有些不解
請讓我越俎代庖解釋一下
今天cross-post被公幹的原因是
第一:礙眼,在一些常去的板都看到這種文章
前幾次還好,看到幾十次或上百次後大概網友都煩了
您只貼個十來篇,但是您之前這樣做的前輩們可是上百人
對,或許你有很多合理的理由讓你這樣做,那別人商業性的是否可比照辦理
第二:浪費站上資源,這一點站長已經說了
這也是最重要的一點,畢竟這裡是私人站,一切都靠站方人員的義務付出來維持
而今天若不抓cross-post,那站方人員只能忙著打工買硬碟什麼都別幹了
: 另外,忘了哪位網友了
: 只是..國慶日掛國旗,是一種比喻好嗎?
: 難道還要來個排比句型法 :P
呃,那個網友是站長 :P
: 不過我今天還是從別的網友得知,原來cross-post
: 最多只能post五篇,還把cross-post五篇的意思講解的挺清晰
: 嗯..真是謝謝那位網友
: 3Q
: 人總是講了一堆,卻老是講不到重點
: -_-!!
好,那就講重點
如果那活動真的重要到必須讓大家都知道
你可以在幾天前就派人到各班宣傳一下或利用系上的公佈欄
(別告訴我你們活動的時間沒有緩衝宣傳期)
應該不會太浪費你的時間(除非你是高中生光一個年級就二十來班)
不一定只能用BBS來宣傳
這點算是常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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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英雄......不流淚,不怕苦,不怕累。
就怕老婆......和人睡,她去爽,你去衰。
人生最苦......是烏龜。
---------------<英雄無淚> by雷因斯左相 天地有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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