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aidiot (賀!!!進站次數破千)
看板PttLaw
標題我剛剛發表的後兩篇文章
時間Thu Sep 12 21:55:19 2002
是之前跟UED的水球或交談的部分紀錄
而因為那段日子我的信件數暴增搞到信箱一直爆掉
(相信收過我要求授權轉載在PttLaw發表過文章的網友都知道原因)
所以我把當時之前和一些朋友聊天的紀錄都直接以純文字的方法複製到電腦中
所以有人懷疑這些紀錄是否已經過我擅自修改的話,我無話可說
也可以說我是被派來捏造事實打擊他的,隨便各位怎麼想
因為我已沒有足夠證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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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道!就是做……”
“對的事情。”..................
...............但要如何才能證明,我並非自以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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