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choon (哀悼硬碟)
看板PttLaw
標題Re: 那請問這篇文章有構成砍文的標準嗎?
時間Sat Jun 8 12:20:20 2002
我可以認同版主維護使用者發言權的用心
但是為了保護一個使用者的發言權而剝奪另外兩人的權利
似乎是有點矯枉過正了
列入水桶名單等於讓那個帳號失去了在該版發表的權利
是很嚴厲的處罰,希望版主能謹慎的使用
如果現在無法舉出JustSad和ie4在版面謾罵的實證
更沒見到所謂一直罵fattyboy的文章...
還是請版主先把他們從水桶名單中取消吧
個人覺得,版面文章的內容品質,應該是可受公評的
注音文的問題,有許多人無法忍受
如果版主不希望使用者因為這種問題而爭吵
應該要在版上明言,直接砍文章設水桶似乎有點過於霸道
希望版主不要顧此失彼
版上的使用者應該都要給他們同等的發言權的
--
█▉THE
█▉ ◢██◣ ███◣ ███◣ ███◣ ████ █◣██ ◢██◣
█▉ █▉██ █▉██ █▉██ OF █▉██ ████ ████ █▉██
█▉ █▉██ ███◤ █▉██THE███◤ █▉ ████ █▉▇▇
█▉ ◥██◤ ██◥◣ ███◤ ██◥◣ ████ █▉◥█ ◥█▇█S
████ THE FELLOWSHIP OF THE R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6.87
※ 編輯: Junchoon 來自: 140.112.246.87 (06/08 12:20)
1F:→ skyhawk:嗯 是我一直不能決定支持/反對罷免的原因 推薦自:61.216.84.212 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