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eclouds (轉變自己生活方式)
看板PttLaw
標題[疑義] 為什麼沒規定對版主的懲罰規定
時間Tue Jun 4 18:03:54 2002
近來發生扁版版主的作為爭議
小組長若是想要主動處理,但是對於版主的懲罰規定
又無明文規定,僅在版主管理規則中訂出版主的權限
並無規定其罰則,反倒是只有小組長規定罰則而已
難道是因為站方把版主管理權規定給小組長自行裁量嗎?
3. 撤換版主權:小組長有權撤換所屬版之版主。然需以尊重版友大多數人之
意見為之。
該條文語焉不詳,所謂尊重版友大多數人意見,一.版友的定義 二.大多數是指何數量
所以通常大多數的小組長不敢輕舉妄動,例如對這次扁版的爭議,造成小組長因該條文
後半段之規定,傾向使用版友們自行使用罷免案來處理,該條文並無規定
如果版主在管理文章或是管理版務方面如果發生重大且有過失的作為時
到底小組長有無自由處斷該版版主的權力,希望站方能夠對此做出一個解釋文
以方便對後來發生類似案件,有真正拘束力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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