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owsSlate (Windows Slate)
看板PTT-Press
標題[新聞] 打筆仗罵loser 不算貶損不起訴
時間Wed Nov 2 21:28:50 2011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691203.shtml
陳姓和蘇姓男子在網路討論區因意見不合「打筆仗」,陳稱對方「找不到工作去打工還
被公幹的失敗者,Loser」,蘇憤告陳公然侮辱。板檢認為是陳用「Loser」描述對方人
生際遇不如意,沒有貶損對方的人格,因此對陳不起訴。
檢方調查,陳男今年5月17日在BBS網站「批踢踢實業坊」(PTT)發文,認為「女生再
怎樣有能力,真正幸福的就是擁有一個很棒的家庭」,蘇男和他意見不合,兩人在討論
區「打筆仗」,陳後來就罵對方是「Loser」而挨告。
陳男向檢方解釋,蘇男曾在網路上發文表示,第一天打工就和同事吵架,上網罵同事卻
被其他網友圍剿,他因為曾看過蘇的文章,認為蘇做人不成功,是失敗者,所以和蘇爭
吵時,才稱蘇是「Loser」。
檢方表示,英文單字「Loser」代表「失敗者」或「輸家」,是描述現實狀況的用詞,
不是詆毀對方的用詞。檢方也表示,陳曾經閱讀蘇的文章,表示打工時和同事相處的不
愉快,才稱對方失敗者。
檢方說,雖然用字比較負面,但陳稱對方「Loser」,只是個人的主觀意見,因此對陳
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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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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