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9930615 (喵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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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分享] sz刺瞎護理師--到底如何判決才公平?
時間Sun Dec 28 00:55:07 2014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225/530644/
懷疑醫院開毒藥 男竟刺瞎護士
2014年12月25日18:13
一名邱姓男子4年前因罹患精神分裂症(
思覺失調症)到國軍桃園總醫院住院治療期間,
懷疑醫師多開給他一顆毒藥,竟戳瞎給藥的張姓女護理師右眼,高院認定邱男當時未達心
神喪失,頂多精神耗弱,卻不道歉也不認錯,今依重傷害罪判他6年徒刑,且服刑前須監
護治療5年。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38歲邱男2010年10月27日晚間9時許,在國軍桃園總醫院病房大廳領藥,發現
張女多給一顆精神病用藥「
利福全」,疑心是毒藥並質問張女,張女立刻三讀五對核對藥
單無誤,告知是醫師多開的。不料邱男吃完後,突從後方拿尖銳物攻擊張女頭臉,張女眼
鏡被打掉,右眼被尖物刺入,當場血流不止,就醫後喪失右眼視力,左眼靠鼻側也看不到
東西,僅剩左眼左側還有0.2殘餘視力。
邱男堅稱沒攻擊張女,宣稱同情張女眼睛快瞎掉,但他不當替死鬼等語。不過現場有許多
目擊者,邱男辯護律師指邱男當時處於
心神喪失狀態,一審認定邱男當時僅達
精神耗弱,
依重傷害罪判刑6年,且服刑前先監護4年。
邱男上訴認為判太重,張女出庭沉痛表示希望邱男判更重,她說邱男父母都不敢照顧邱男
,她自認對邱男盡心盡力,卻無緣無故遭受這樣的傷害,傷後至今心裡一直無法平靜。高
院指邱男無悔意、拒道歉調解、態度不佳,且若不持續治療,對社會仍有危害,今仍依重
傷害罪判刑6年,並將監護時間加重為5年,還可上訴。(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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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類似的新聞其實還蠻常見到的,
不過比較常見的案例似乎攻擊對象是家人或陌生人,
而此案例中的患者都已經接受住院治療了,
且認為「被下毒」明明就非常可能是他的「妄想」,
社會大眾卻認為他是故意以生病作為藉口,
難道誰會希望自己生病?
像許多網友回應的:生病的人就該死或該被關一輩子嗎?
患者的人權在哪?
然而,若以護理師的角度來想,
一個護理師,日夜超時工作,
薪資、待遇也不高,醫院環境又差,
他盡心照顧患者,遵照醫師指令給藥,
反倒卻被患者刺瞎眼睛,
他未來的日子怎麼辦?誰負責?
問題出在哪?
好吧,世界本來就不公平,生病的活該,
在精神症狀中很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他不承認、認為自己沒做,其實也是真實的啊!
那又不在自己可以控制的範圍內,
為什麼他必須負責、必須認錯?
要如何避免這種事再發?
都已經住院治療,難道有人一發病就直接把他殺了嗎?
治療卻連症狀都無法控制,這是什麼爛醫院啊
還要患者負責
拜託護理師可不可會保護自己一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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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網友的留言,讓我看了很難過:
「記得說你有病 這樣就會輕判了」
「精神病患對社會造成的死傷不計其數~法官還要偏袒他們嗎?
被害者求償無門~法官你有感同身受嗎?」
「修法對醫護人員施暴加重刑則一倍他病就好一半了啦,裝瘋賣傻是他本行還減刑」
「應該終身監禁」「要槍斃!」
「馬的神經病都該讓他們早點解脫這世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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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覺得呢?
我害怕有一天自己也會那樣,卻不自知,
誰能保證自己不生病?
可不可以在那之前,先殺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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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5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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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19930615 (61.230.50.98), 12/28/2014 00:56:24
1F:推 onesadman : 傷了人就要負責 我得了幻聽我也沒有攻擊別人 12/28 04:12
2F:→ onesadman : 不能因為擔心是毒藥就刺人吧 就講說是藥了 12/28 04:14
3F:→ onesadman : 這世界就是一些會傷害人的精神病患害慘了不會傷害人 12/28 04:16
4F:→ onesadman : 的精神病患被社會汙名化 正常人也會傷害別人 12/28 04:16
5F:→ onesadman : 會傷害別人的正常人和會傷害別人的精神病患 12/28 04:17
6F:→ onesadman : 他們的心裡充滿了報復心理 用暴力來解決 這是不對的 12/28 04:18
7F:推 onesadman : 原PO害怕自己也會那樣 證明你還會怕 所以你不會 12/28 04:21
8F:→ onesadman : 以宗教面來講 這樣的傷害別人就會下地獄被處罰 12/28 04:22
9F:→ onesadman : 再來當人可能就會失明 這是他的果報 12/28 04:23
10F:→ onesadman : 閻羅王在判案的時候不會因為你是精神病患 12/28 04:23
11F:→ onesadman : 就對你法外開恩 祂是鐵面無私的 以我來說 我思考 12/28 04:25
12F:→ onesadman : 我得精神疾病 上輩子一定有用腦害人 所以我懺悔 12/28 04:25
13F:→ onesadman : 默默的承受別人對精神疾病的汙名化 這也是在修忍辱 12/28 04:26
14F:→ onesadman : 我想不到更好的辦法來讓這種事情圓滿的解決了 12/28 04:26
15F:→ onesadman : 我非常支持法官的判決 但是板友的意見請你聽聽就好 12/28 04:27
16F:→ onesadman : 社會與論對人是高道德標準的 別說精神病患被汙名化 12/28 04:28
17F:→ onesadman : 了 一國之君馬英九被罵到臭頭 他做了甚麼 12/28 04:29
18F:→ onesadman : 阿基師從此退出媒體 太陽花女王被設計 九把刀鬱鬱 12/28 04:30
19F:→ onesadman : 寡歡...很多被社會與論攻擊的人都過得不好 這是 12/28 04:31
20F:→ onesadman : 我們被精神疾病汙名化的人也無法知道的痛苦 12/28 04:32
21F:→ onesadman : 在被精神疾病汙名化之外 撇除這個不提 社會都馬在 12/28 04:32
22F:→ onesadman : 互相攻擊 老板壓榨員工 老鳥欺負菜鳥 在寶島台灣 12/28 04:33
23F:→ onesadman : 之外的世界 多少不公平不人道的事情 假如你生在非洲 12/28 04:34
24F:→ onesadman : 生在回教國家 你會覺得被精神病汙名化不算什麼 12/28 04:34
25F:→ onesadman : 忍一下就過了 世界上有一億人以上連下一頓飯在哪 12/28 04:35
26F:→ onesadman : 都不知道 非洲數萬人生下來就感染愛滋病 他們怎麼 12/28 04:36
27F:→ onesadman : 辦?? 還不是過一天算一天 綜合以上 面對精神病 12/28 04:36
28F:→ onesadman : 汙名化時 想想自己其實還很幸福 還能在網路上 12/28 04:37
29F:→ onesadman : 發表意見 在北韓就不是這樣了 12/28 04:37
30F:→ onesadman : 另外有一點我要提出反駁 就算覺得被下毒是他的妄想 12/28 04:39
31F:→ onesadman : 但他還是百分之百能夠控制自己的行為 不是妄想叫他 12/28 04:40
32F:→ onesadman : 去傷害別人 就算是妄想叫他去傷害別人 他也可以不 12/28 04:40
33F:→ onesadman : 理那個幻想 換言之 他是可以自己做決定的 今天他 12/28 04:41
34F:→ onesadman : 決定傷害別人 就要為他的行為付出代價 這沒什麼 12/28 04:42
35F:→ onesadman : 好辯駁的 12/28 04:42
36F:→ onesadman : 另外請不要指責醫院或醫生護士 這世界只剩下他們 12/28 04:43
37F:→ onesadman : 會照顧和關心精神病患了 12/28 04:44
38F:推 onesadman : 補充說明 會傷害人的精神病患 和會傷害人的正常人 12/28 04:55
39F:→ onesadman : 對於自己的嗔恨心不能克制 容易一時衝動做了不對 12/28 04:56
40F:→ onesadman : 的行為 最好來學佛修行化解掉自己瞋恨習性 12/28 04:57
41F:→ onesadman : 最起碼也要知道因果報應 這樣社會犯罪率一定會降低 12/28 04:58
42F:→ onesadman : 這社會不管因果報應的人太多了 所以社會很亂 12/28 04:58
43F:→ sandpool : 精神官能症>不傷人的精神病患>會傷人的精神病患 12/28 06:10
44F:→ sandpool : 雖然不該以偏概全 但再三切割別的小群體也是在加深 12/28 06:13
45F:→ sandpool : 汙名化 輕症患者又何以認為自己優於嚴重患者? 12/28 06:14
46F:推 onesadman : 或許我不了解嚴重患者的難處 抱歉 12/28 15:34
47F:→ ctra : 我幻聽最嚴重的時候..下毒...也是笑笑的吞下去 12/29 00:33
48F:推 ctra : 最暴力的時候...也是輕敲女子戴安全帽的頭 12/29 00:36
49F:→ ctra : 當做是煉魂吧 12/29 00:36
50F:推 ctra : 應該寫個自傳的..等20年後吧...我還在觀察 12/29 00:41
51F:→ ctra : 而且這輩應該會活很長 12/29 00:41
52F:推 pmove : 我個人認為法律不應該因為精神病患者而不一樣。 12/30 10:43
53F:推 pmove : 現在的法律,只會造成精神病污名化 12/30 10:44
54F:推 onetti : 這真的很難解。同情護理師,但大眾對病患的不友善不 12/30 12:22
55F:→ onetti : 可取也不公平。 12/30 12:22
56F:→ do9527 : 從後方被突然攻擊你要護理師怎麼保護自己?你可以試 01/01 14:57
57F:→ do9527 : 範看看嗎? 01/01 14:57
58F:推 Auld1228 : 按照慣例“動手打人就是錯” 01/04 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