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dlesssong (Be honest!)
看板Psychiatry
標題[問題] 被迫離職
時間Tue Mar 31 22:02:20 2009
我因為感情和工作壓力的因素,最近正在接受憂鬱症的治療,
由於有時候會請假沒辦法工作,而我實在不想每次請假還要找理由,
反而增加我額外的心理負擔和壓力,
於是我選擇跟老闆說實話,
結果他要我「馬上」就離職,
勞基法規定他應該在十日前告知,期間工資照發,
如果要我馬上走,這樣應該違法吧?
我應該也可以要求資遣費吧?
因為實在被他的心狠手辣弄到不知所措,
若版友有類似經驗或是了解法律的,能不能給我一些建議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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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我至少算是個怕死的人,
他也做得太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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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81.134
1F:推 mtiznu:先去縣市政府勞工處陳情~或是投書縣市政府民意信箱 03/31 23:37
2F:→ mtiznu:他們會幫助你的 03/31 23:38
3F:→ endlesssong:謝謝 我會先跟他談判 總之我不會跟他客氣的 04/01 02:04
4F:→ endlesssong:我會卯起來爭取我應得的權益 再不行就是跟媒體爆料 04/01 02:06
5F:→ endlesssong:在我狀況最糟的時候落井下石 我沒那麼好欺負 04/01 02:06
6F:推 baiyutw:加油!! 若是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再問 縣市政府勞工局 04/03 00:09
7F:→ baiyutw:若是台北市可打1999詢問 04/03 00:10
8F:→ endlesssong:謝謝,雖然我今天受到許多刁難,但我還是因為充足準備 04/03 00:27
9F:→ endlesssong:堅持到底,於是爭取到了資遣費。謝謝為我加油的板友。 04/03 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