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eenmoon (告別護理站)
看板Psychiatry
標題Re: [請益] 何為反社會人格
時間Wed Aug 31 23:05:28 2005
※ 引述《jenny1982 (Fuck You)》之銘言:
: 如題
: 這算精神病嘛
不算
算是人格疾患
不適應的行為比較像他的一種特質或人格
: 還是因為小時候受到傷害呢
有的研究是這樣說
但也與天生的特質與生長環境有關
DSM IV的診斷標準 可以參考看看
十五歲開始,對他人權益不尊重及侵犯的廣泛模式,表現下列各項中三項(或三項以上)
不能符合社會一般規範對手法的要求,表現於一再做出導致逮捕的行為。
狡詐虛偽,表現於一再說謊、使用化名、或為自己的利益或娛樂而欺騙愚弄他人。
做事衝動或不能事先計畫。
易怒而好攻擊,表現於一再打架或攻擊他人身體。
行事魯莽,無視自己或他人的安全。
經久的無責任感,表現於一再無法維持經久的工作或信守財務上的義務。
缺乏良心自責,表現於對傷害、虐待他人或偷竊他人財物覺得無所謂或將其合理化。
個案目前年齡至少十八歲。
反社會行為非僅發生於精神分裂症或躁狂發作的病程中。
有證據顯示個案十五歲以前為「品行疾患」(Conduct Disorder)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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