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muiop (kmuiop)
看板Psychiatry
標題Re: [問題] 兄弟姊妹有照顧精神病患者的義務嗎?
時間Fri Aug 6 00:00:56 2004
※ 引述《mewmi (貓咪)》之銘言:
: ※ 引述《leicamp (Wie geht's? )》之銘言:
: : 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 : 我有一個朋友,女性,26歲,早期診斷為躁鬱症,吃藥吃了三年,今天改診斷為
: : 精神分裂,吃藥吃了一年。
: : 我有主動打電話給他,問他需不需要幫助,他毫不客氣的說:不需要。
: : 我覺得他沒有病識感,藥是她媽媽每個月去拿的。
: : 他都待在家裡,沒有工作已經四年了。她不想站起來,只會當米蟲。
: : 我的問題是:我估計他媽媽可以再養他10-20年,等他父母死後,
: : 他的兄弟姊妹有照顧他的義務嗎?還是可以遺棄他???
: 我本身也是精神分裂 住在南部 但在台北看診 我都叫我哥幫我拿藥 我哥在台北
: 我自己也沒有工作 工作經驗很多 但都做不到一個月就沒做了
: 但並不是我不想站起來 我也不想當米蟲啊 只是我的工作運真的很差
: 年紀大 本來就不容易找工作 我面試經驗也是很多 但就是找不到
: 去台北看病 也是不得已 不然我也是儘量自己去就自己去
: 反正也不可能都叫我哥拿 也是要回診給醫生看啊
: 我父母也是都灌輸我一個觀念 就是我的兄弟姐妹不可能會照顧我一輩子
: 因為他們以後都各自會有家庭 所以你就要看你朋友怎麼想
: 法律上我是不懂 但就一些家庭倫理上 兄弟姐妹是沒辦法照顧你的
看到你寫到關於工作的部分
我想問一下 你有沒有在庇護工廠工作訓練的經驗呢
因為我目前在庇護商店工作 想了解大家對於庇護商店的看法
如果你在高雄的話 我們醫院的庇護商店有在徵人
因為今年承接社會局的方案 要服務高雄市的精障病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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