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dofsex (性愛戰神)
看板Property_M
標題[新聞] 拒當社區管委要繳5000元辭讓金 二審逆轉
時間Thu Feb 26 01:51:51 2026
拒當社區管委要繳5000元辭讓金!二審逆轉判:屬自治、合法
12:33 2026/02/25
中時 馮惠宜
台中某社區民國112年修規約,住戶須分區輪任委員,拒任須繳5000元。住戶提告,一審
判無效,台中地院二審逆轉,認屬私法自治,規約有效。(馮惠宜攝)
居住公寓大廈最怕被推選為管理委員,台中市某社區為解決此困境,於民國112年12月經
區權會修正規約,規定住戶應「分區輪流」擔任委員,若拒絕職務則需繳納5000元「職務
辭讓金」。
案經住戶提起民事訴訟,一審原判決規約無效,但二審出現重大逆轉,認定該條款屬於「
私法自治」範疇,判決該規約合法有效。
該案起因於1名住戶不服規約修正,狀告法院主張法律並未規定住戶有擔任委員之義務,
認為社區無權以規約強制罰款,此舉已侵害其財產權。
然而,二審法院審理後推翻一審見解,法官認為限制人民權利須有法律依據的「法律保留
原則」,主要在規範政府權力,而社區與住戶之間屬於平等法律關係,社區事務如何管理
應尊重住戶開會決定的「私法自治」,只要程序不違反強制法律或善良風俗,法院不應過
度介入。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225002093-26040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05.2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roperty_M/M.1772041913.A.485.html
1F:噓 marathons: 到處轉貼新聞洗文. 02/26 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