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rvik7 (dd)
看板PresidentLi
標題2001/10/24羅大哥跑了再說
時間Fri Jun 27 14:18:55 2008
《李敖大哥大》羅大哥跑了再說
羅大哥他跑了。據我李敖判斷,他當然是害怕管訓。以前竹聯
幫的大哥陳啟禮跟我說過,在流氓管訓期間,流氓的待遇不同於其
他受刑人,腳上要上一個特別做的、中間一根鐵桿穿過的腳鐐,讓
流氓在管訓期間,走起路來,左右搖晃就像是生了淋病一樣。
在這裡我要說一個有趣的現象,管訓到底對不對?我以前寫的
一本書「上下古今談」中,談到流氓與法律的問題,用檢肅流氓條
例來抓流氓,是不好的方式。嚴格來說,這是「政府不務正法,流
氓不務正業」。
以羅福助打李慶安案例來看,這明明可以用刑法傷害罪來處理
,但是按照刑法起訴,法院審理時間冗長,不知何時才會將打人的
人定罪,所以以流氓來認定是比較快的作法,但是這樣一來,就成
為政府不務正法。我在36年前寫的書裡頭,已經說明這個現象,根
本不用新黨謝啟大這兩天還跳出來大罵檢肅流氓條例的問題,我想
這也是羅福助決定先走了再說的原因。
在這裡我要講一個唐朝的故事。唐朝的大將狄仁傑,被屈打成
招,竟然認了自己是叛國賊。後來,武則天不解的問狄仁傑,你為
什麼要承認呢?狄仁傑告訴武后,如果他不承認,有可能最後會被
屈打冤抑致死,這樣就沒有人知道他是冤枉的,因此乾脆先招了再
說,至少以後還會有機會澄清。
羅福助的情況也是如此,當然是36計走為上策。這是動物的本
能,一遇到危險,當然是跑了再說;對羅福助來說,他也怕惡法,
一旦被檢肅流氓條例認定是流氓,他也會怕殘餘的青春,被管訓到
老,或者是老年下半生都在管訓。
《勁晚報新聞 2001/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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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興趣在未來的晚境,不在過去的煙雲。
......
但對讀者說來,它們正該是天邊的遠景。
--李敖,我最難忘的事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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