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angxw (Goodman)
看板PresidentLi
標題被譏評不懂英文 李敖要告《苹果日報》
時間Mon Feb 6 10:00:27 2006
被譏評不懂英文 李敖要告《苹果日報》
(台北訊)無党籍“立委”李敖因為台灣《苹果日報》方便評論他英文不好的文章,准
備控告台灣《苹果日報》誹謗,并索償新台幣3000万元(約152万7000新元)。
台灣媒体報道,李敖上月26日舉行另外一場記者會時,表示要控告美國總統布什,
因為依据美國所謂“台灣關系法”,美國須提供(Provide)武器給台灣,這個提供應是
免費的。
不過就在第二天(1月27日),台灣《苹果日報》發表評論文章批評李敖,稱他的英
文老師該打屁股,因為他搞不清楚Provide与Free不一樣,又提到李敖要告美國,會鬧國
際笑話。
對此,李敖表示,他已經從美國眾議院2006年到2007年財政年度外交關系授權法的
第234頁第14行,找到“Provide”這個字眼,美方自行明确解說就是“Without Charge
”(無需付錢),苹果日報社論的批評顯然是錯誤的。
李敖還出示大辭典表示,所謂“台灣關系法”中的“Provide”就是“提供”的意思
,不涉及買賣。
他指出,《苹果日報》描寫他是連英文都不認得的人,是惡意誹謗,在有人格与有
自尊心的人眼中,是奇恥大辱,且利用大眾傳播工具,构成加重誹謗罪,已至為明确。
他說,這次控告的對象包括《苹果日報》發行人黎智英等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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