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BH (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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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郵務] 求助掛號小包寄出收件人沒收到
時間Wed Nov 24 18:15:01 2021
如題 本人11/17寄出,到至今收件人都還沒收到…
上網查詢郵件卡在運輸途中有點久QQ
http://i.imgur.com/Kb3jSQN.jpg
http://i.imgur.com/3eAOeHP.jpg
昨天11/23有去原寄郵局幫買家詢問包裹,
請郵局人員幫忙打電話查包裹下落,
但需要時間等待消息…已填寫掛號郵件查單,
不知道要等多久才會有消息><
最重要的是,希望郵差先生別寄丟(拜託求求了)
版上有人有類似經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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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55.1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ost/M.1637748903.A.11B.html
1F:推 WORLDKING56: 直接打電話去三重郵局投遞股問,除非東西不見,不然11/24 19:05
2F:→ WORLDKING56: 不可能這麼久都沒帳,郵局每天的帳都要對,不然不會11/24 19:05
3F:→ WORLDKING56: 輕易放過員工的,請備好你的掛號號碼跟收件者的地址11/24 19:05
4F:→ WORLDKING56: 姓名,希望你還有好消息,有詢問對方收到了嗎?11/24 19:05
謝謝回覆~那我明天打電話詢問三重郵局投遞股
(祈禱有好消息),對方目前還是沒收到QAQ
※ 編輯: CYBH (180.217.155.179 臺灣), 11/24/2021 19:27:25
5F:推 chister: 可能真的寄丟了 會賠575元11/25 11:03
6F:推 OAzenO: 看起來似乎是卡在 送到投遞局後 郵差刷讀之前 這兩者之間11/28 10:22
7F:推 OAzenO: 這種情況感覺是凶多吉少 剛好是三不管地帶11/28 10:28
8F:→ MikageLin: 條碼脫落?11/28 20:29
想問版上大大,郵局臨櫃有辦法查詢或調閱,當初寄件人填寫收件人的姓名欄嗎?
目前包裹已寄達收件人填寫的地址,但麻煩的是,他當初給我的收件資料是:姓名+電話>A**/地址>新北市三重區***** B**診所
A**有接到郵局打的電話,才知道11/18就已寄達診所,包裹是請診所管理處確認代收,但管理處簽收登記單上收件人卻是寫B**的名字,所以就把包裹給B**,那位B**拿到包裹覺得很奇怪因為寄件人不認識,認為是陌生包裹或宣傳廣告單之類的,就原封不動沒拆的把包裹當場丟回收處理…
導致現在原本該收到包裹的A**沒收到,來詢問我當初包裹單上填的收件人資料到底有沒有填對,我回他:你給的資料我都有填妥,甚至地址最後方的B**診所是有加()註記。
正常來說看到登記單寫你的名字,但手機號碼和自身的兜不上,大家會收下嗎?
真的感到很不可思議,這樣B**本人也能領取包裹???連問也沒問現場職員是否是他人包裹,亦或是拒收退回給寄件人==就當場回收…
不然請問掛號何必填寫雙方地址的聯絡方式?意義何在…
※ 編輯: CYBH (180.217.155.179 臺灣), 11/29/2021 04:29:52
9F:推 OAzenO: 看來本案有點麻煩呀… 11/29 14:52
10F:推 Kyushu1012: B誰收的叫他負責啊~哪有收了東西不知道是誰的然後丟 11/29 16:24
11F:→ Kyushu1012: 掉的道理… 11/29 16:24
12F:→ OAzenO: 假設所言屬實 看來郵局方已盡投遞責任 11/29 21:42
13F:→ OAzenO: 只能由你與簽收者談解決方案了 11/29 21:43
14F:推 dekirin: 送到管理處後就是妥投了,剩下是管理員跟住戶的責任了 11/29 23:04
15F:推 conniepai: 覺得自己沒買東西的人不會去對電話,我相信有人就會真 11/30 02:42
16F:→ conniepai: 的直接丟掉 11/30 02:42
17F:→ assess: 如果確實依照他提供的地址書寫,那就是B的問題,另外照你 11/30 08:24
18F:→ assess: 所說,收件地址A收得到嗎?不然他為何提供診所地址。 11/30 08:24
19F:→ CYBH: 收件地址A收的到,是診所內職員。 11/30 12:28
20F:推 eveno: 收件人寫B的名字,他丟了也不是他的錯吧。 11/30 12:55
21F:推 seal9: 有一點看不懂,你信封上是寫A**人名+B**診所沒錯吧,這樣的話 11/30 22:05
22F:→ seal9: 這樣的話,哪來的B**這個"人",然後可以擅自把信丟掉 11/30 22:07
23F:→ seal9: 管理處簽收登記單,我猜是指"診所的裡誰把信領走",而不是 11/30 22:09
24F:→ seal9: 信封上這封信要寄給誰,最後是我夢到的,你的客戶跟同事不合 11/30 22:10
25F:推 hoodia: 公司行號有代收是很正常的,這問題點是B怎會直接把東西丟 12/01 21:21
26F:→ hoodia: 了,莫名其妙的做法 12/01 21:21
27F:推 ppthong: B應該是天兵 12/04 07:38
28F:推 joce53: B天兵+1 直接找他要賠償吧 12/04 18:14
29F:推 conniepai: 所以B是有能力開一個自己名字的診所但是天兵的人 12/04 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