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mahero (咪芸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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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考試] 郵政法修成這樣 考試怎麼辦??
時間Wed Feb 13 18:57:38 2019
請問一下 各位大大
郵政法有一些條文被修改
但又還未施行..
萬一考試考出來的話 到底要以何為依歸??
例如 郵政法第46條
已在107年 11月三讀通過刪除..
但是施行日未定...
假如考題選項出現: "郵政法所處罰鍰 屆期不繳 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那請問考生要如何面對之???
感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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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ongmahero (220.134.242.107), 02/13/2019 18:58:41
1F:推 breathe1990: 報名網址公告上有註明以最新法規為主 02/13 19:23
2F:→ nari900916: 但最新法規還沒生效 不等於最新有效法規 02/13 19:33
3F:推 jerry61284: 以最新法規為主 02/13 20:12
4F:→ AngelKAZAMI: 通常遇到這種情形,一定會有人提釋疑,最後很多都會 02/13 21:06
5F:→ AngelKAZAMI: 有對的答案就給分 02/13 21:06
7F:→ green0: 只是我也想知道,移除46條後,不用強制執行了嗎...! 02/14 10:11
8F:→ minibiscuit: 可參立法院修法理由:罰鍰未依限繳納,移送強制執行 02/14 13:06
9F:→ minibiscuit: 之規定,現行行政執行法已有相關規範,第二項規定爰 02/14 13:07
10F:→ minibiscuit: 予刪除。 02/14 13:07
11F:→ ziso: 所以結論是 不管有沒有修 結果都是要移送? 02/14 23:08
12F:推 hun410705: 刪除,不考,以新法為準 02/16 15:30
13F:→ micky0121: 都唸熟就好了還能怎麼辦 加油 02/24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