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men (gu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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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郵務] 這樣的稿件算印刷品嗎?
時間Thu Apr 12 17:54:39 2018
想請問參賽投稿的信封裡含有下兩樣:
1. 報名表(表格內填有作者姓名電話住址等字樣)
2. 參賽作品(無姓名)影印稿件
這樣到底算不算印刷品呢???
我翻了翻法條
https://www.post.gov.tw/post/internet/Postal/index.jsp?ID=2020112
以紙張或其他印刷材料印製而不具通信性質之文件:
須為印製供閱覽之文件
這符合第2點
印刷物本件或封面上如註記各種文字符號,足以構成通信性質者,應按信函交寄。但下列
情形不在此限:
一、 收、寄件人之姓名、地址、郵遞區號、職業、交寄日期、電話號碼及寄件人郵局或
銀行之存款帳號與該寄件之日期文檔號碼(郵務營業規章第三十一條)
這似乎符合第1點
所以郵局人員應該給我用印刷品才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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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4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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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umen (114.27.40.194), 04/12/2018 18:05:28
1F:推 dekirin: 報名表就有通信性質了吧 04/12 18:17
2F:推 kevinjl: 要省錢 用混和交寄 04/12 18:20
※ 編輯: gumen (114.27.40.194), 04/12/2018 18:23:38
3F:→ hulk57: 桌子拍下去,它就是印刷品了.... 04/12 19:03
4F:推 alumico: 臉皮夠厚就會變印刷品了 04/12 19:22
5F:推 ccshih5566: 尿布都可以了 有什麼好奇怪 04/12 20:12
6F:推 assess: 報名表填了,有通信性質,就不算印刷品 04/12 21:18
7F:→ lovemouse: 這當然不是印刷品! 04/12 21:28
8F:推 ax710755: 大聲說話他就變印刷品了 04/13 11:48
9F:推 iRilakkuma: 當然不是印刷品 04/14 07:40
10F:推 iEisen: 還有遇過刁民說要寄印刷品,問她內容是什麼竟不肯透露 04/14 10:10
11F:→ iEisen: 還反嗆問那麼多做什麼 04/14 10:11
12F:→ iEisen: 可以說她妨害公務嗎XD 04/14 10:12
13F:推 kevinjl: 不是用妨礙公務啦 是未完成交寄工作 讓他選拆封或非印刷 04/16 19:06
14F:推 smally: 報名表就有通信性質 04/20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