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ngohejia (no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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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郵務] 無門鈴無管員舊公寓
時間Wed Mar 30 17:47:19 2016
各位前輩先進晚上好!!
想請問各位板上先進,
一直有聽本局的前輩說 「就算沒有門鈴的舊公寓,也是要壓兩天時間再開招領」
最近找郵政法規,卻找不到相關的規定
請問有沒有前輩可以分享一下相關的郵政法規
因為覺得趕緊開給他們去郵局領是皆大歡喜的事
又遍尋不著「一定要投遞兩次」的法規
才厚臉皮上來問各位前輩
先謝謝各位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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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og1118: 招領單上有寫 03/30 18:31
3F:推 yenliang: 良心的建議:兩天後再開招領。你敢保證民眾第二天不會在 03/30 19:36
4F:→ yenliang: 家等,"通常不在"不代表"永遠不在"。依規定兩天開,你就 03/30 19:36
5F:→ yenliang: 是沒事。一天開被投訴,天都救不了你 03/30 19:36
6F:→ letyoufree: 你確定全部的民眾收到招領單都會很歡喜? 03/30 20:26
7F:→ HELLDIVER: 這種屬於內部的作業規定 不會寫在郵政法規裡 03/30 22:20
8F:→ HELLDIVER: 郵局網頁上是可以找到相關資訊 03/30 22:20
10F:推 wwfwweword: 別想自做聰明,乖乖二次吧! 03/31 07:57
11F:→ ilutc: 按規定辦理是最好的自保方式 04/02 00:20
12F:→ g76857: 按規定好嗎 以前遇到在家等結果直接開招領單都超火 04/04 17:18
13F:→ g76857: 但郵差很辛苦也不想投訴 04/04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