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tyangeles (Funny)
看板Post
標題[郵務] 關於便利袋
時間Tue Sep 25 15:36:04 2012
便利袋設計不就是為了寄送文件?
怎麼今天到了郵局窗口
要寄送文件竟然告訴我
不能用便利袋寄文件
(保單不能寄也就算了.其他文件也不行?)
櫃檯人員說已經有公文下來規定
不然便利袋這麼窄口不是寄文件
難不成可以裝的進去杯子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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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5.64.80
1F:→ wtp1022:便利袋屬包裹,除非上面加註"混合交寄",才可以寄文件 09/25 15:40
2F:→ wtp1022:因文件屬通訊性質,郵局交寄具有法定效力,包裹的話,郵局 09/25 15:41
3F:→ wtp1022:是可以轉包給其他民間業者託運的 09/25 15:41
4F:→ wtp1022:即便是混合交寄,若被打開檢查到是文件,會怎樣就不知道了 09/25 15:42
5F:→ cityangeles:也沒告訴我必須混合交寄 只說只要是文件就不行 09/25 15:52
6F:→ cityangeles:若是因為是包裹需檢查 那在剛開始實施就該宣導才是 09/25 15:54
7F:推 bartigal:郵局嘛~~~自己推的方案 連郵差都不知道了 09/25 18:07
8F:→ lun168:便利袋,有裝光碟、書本、玻璃瓶,什麼都有碰到 09/25 18:43
9F:→ HELLDIVER:←不知道的人 09/25 19:37
10F:→ HELLDIVER:我有投過裝杯子的便利袋喔 XD 09/25 19:37
11F:→ AHJKL:如w板友所說,很多人包括郵務正班都不知包裹不能寄通信性質 09/25 21:16
12F:→ AHJKL:,造成積非成是,其它局沒這樣做反而有錯? 09/25 21:17
13F:→ AHJKL:因為郵務大多外包,所以專業上不知道情有可原 09/25 21:17
14F:→ AHJKL:但有公文下來規定?好像還沒看到 09/25 21:17
15F:→ HELLDIVER:不 郵局的規定是一回事 但實務又是另一回事 09/25 21:19
16F:→ HELLDIVER:就好像限時的無名址一樣 郵局真的好神奇 09/25 21:20
17F:→ HELLDIVER:就算包裹打開後發現是文件→還是照樣拿去投啊 XD 09/25 21:23
18F:→ Barbiel:事實上不是不清楚,可是在實務上很難規避= =" 09/26 00:02
19F:→ Barbiel:便利袋封那麼牢 很難逼客人拿出來給你看呀Orz 09/26 00:03
20F:→ Barbiel:有時想想這樣折騰郵局也不會更感謝我們一點 09/26 00:04
21F:→ Barbiel:也實在懶得跟客人過不去了 吃客訴上面也不會挺你呀= =" 09/26 00:05
22F:推 Desirefly:請問「混合交寄」的郵資如何計費? 09/26 10:03
23F:推 bartigal:沒錯 目前就是你要照規定走長官絲毫不挺你 09/26 18:13
24F:→ bartigal:大家得過且過 反正出去投遞的又不是他 (官:揪咪~) 09/26 18:13